南昌6年共投入4000余万元整治近4000个清洁工程村点

29.01.2015  11:18

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农村民生工程,也是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组建了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农村清洁工程资金投入机制。我市农村清洁工程实施6年来,市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4065万元,完成了对近4000个清洁工程村点的整治,基本构建了农村环卫保洁的网络体系,初步建立了农村垃圾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城乡一体】

农村垃圾处理实现无害化

按照全省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市作为省会城市农村紧靠中心城市、垃圾处理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实际情况,我市在对村组实行农村垃圾源头处理参照省里“3+5”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探索建立了“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区统一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即农户负责将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投入户用垃圾桶,村庄保洁员负责收集村内农户垃圾桶及公共场所垃圾到村垃圾池(屋)或垃圾分类棚,乡镇环卫所(队)负责将各村垃圾池(屋)、垃圾分类棚内垃圾清运到乡镇垃圾中转站,县区环卫所负责将乡镇中转站垃圾压缩后送往麦园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按照这一模式,我市建立了农村垃圾“4+5”处理方式,即通过抓农(居)户、保洁员(回收员)、村(居)民理事会、环卫所(保洁公司)4个主体,发挥群众自治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将农村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利用垃圾、废弃电池毒害垃圾、土建垃圾、其他垃圾等五种类型,进行减量化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南昌县采取“下管一级”的办法,由县环卫所负责将乡镇中转站垃圾运往麦园处理场,乡镇负责将村点垃圾收运到中转站,村负责将农户生活垃圾集中到垃圾池,保证了农村垃圾处理流程的完整和日常保洁的有效运行。

【“三级七有”】

农村清洁管理实现长效化

为保障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的有效运转,我市创新建立了“三级七有”长效管理制度。三级即县区、乡镇、村组(社区),七有分别是指县区有领导小组、有工作机构、有工作经费,有压缩设施、有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有管理制度、有督查机制;乡镇有环卫所(保洁公司)、有管理队伍和保洁员队伍、有中转设施(中转站、垃圾运输车)、有可利用废品回收站、有专项资金,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奖励机制;村组(社区)有垃圾分类棚、有沤肥发酵设施、有保洁员、保洁清扫工具、有可利用废品回收点、有废弃电池收集箱、有环卫保洁制度。

目前,我市市、县、乡三级都专门组建了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点都配备了保洁员和保洁设施;全市建立了乡镇垃圾中转站(焚烧站)76座,基本实现了乡镇垃圾终端设施的全覆盖。

【整建并举】

逐步推进清洁工程县域全覆盖

按照整治、建设同步推进的思路,我市积极引导县区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并逐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县域范围内的全覆盖,在城郊村实现农村清洁工程全覆盖的基础上,目前我市南昌县、新建县基本实现了农村环卫保洁的全覆盖。

农村清洁工程实施6年来,全市农村环境整治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新建县去年投入2500万元资金实施道路、集镇、村庄、家园、田园、水源“六洁”行动,实现了农村垃圾处理在保洁区域和保洁时间上的两个全覆盖。南昌县从今年起将每年投入财政资金4900万元,以实现对所有自然村(组)、国省道、县乡村三级主干道、各乡镇集镇的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陈焜 记者 吴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