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2019年核定的67个秸秆火点进行处罚

13.04.2020  10:53

    本报讯 (记者陈化先)4月8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对2019年全省秆禁烧奖罚资金的清算结果显示,2019年江西实际纳入奖罚资金清算的火点为67个,涉及36个县(市、区),每个火点扣5万元,共扣减备罚金335万元。同时,我省还对2019年未发现火点的64个县(市、区)不扣减备罚金,并获70.86万元奖励。秸秆禁烧成效突出,是我省2019年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介绍,2018年6月20日,原省环保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省市县每年共筹集9200万元财政资金,其中省级财政出资奖补资金2000万元,11个设区市财政各出资奖补资金200万元计2200万元,100个县(市、区)财政各出资50万元备罚金共5000万元,筹集的资金用于对全省100个县(市、区)秸秆禁烧管控进行考核和资金奖罚。

        据了解,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严重污染大气,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我省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管控力度,2019年,首次将无人机巡查发现火点纳入考核,真正实现了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和现场巡查督查“三位一体”的秸秆焚烧火点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