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随经济发展而变动调整

07.03.2015  11:56
原标题:个税随经济发展而变动调整

今年“两会”,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的议提案再一次吸引众人参与讨论,事实上,从1981年个人所得税开始征收以来,起征点就一直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着变动和调试。最近的一次起征点调整是在2011年,由原先的2000元/月上调到3500元/月,而今年多名“两会”代表委员提出将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月及以上的议提案无疑又一次触动了社会神经。

让居民消费走出低迷

董明珠(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3500元在很多城市只能维持起码的生存,在大多数公众工资不能提高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增加可支配收入、缓解生活压力,也有利于扩大内需。国家税收来源有很多种,个税征收金额只占国家总税收的7%,因此即使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对于国家整体税额影响不大,但却能让工薪阶层深刻感受国家税收政策情系民生的温暖。

张育彪(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经济新常态来临,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中速时期,对大多数人来说,不断涨薪、快速致富的时代可能已经过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自己“钱包”里的每月收入、各类支出更加精打细算,企业对人力成本的开支更加“斤斤计较”。也是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改革切实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社会消费能力,促进经济良性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快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措施是当前较为可行、并可立竿见影的方法。

余丰慧(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目前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转轨任务越来越重,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将经济转到创新驱动、内需消费拉动上。说到底,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而消费反过来又决定和拉动着生产。居民消费一直低迷是中国经济发展长期的痛处。如何提振消费呢?最直接、也是第一位的因素就是让百姓有钱消费。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或者叫作免征额是实实在在的措施,是目前应对经济下滑,拉动消费需求的立竿见影办法。从宏观经济现状分析,提高个税起征点非常必要和急需。

不是起征点这么简单

贺江兵(《华夏时报》总编助理):“两会”上和网络上讨论最多的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什么两万、一万起征的。这的确很抓人眼球,但是,这也是舍本逐末的。税率不降低,起征点高低毫无意义;税率降低了,起征点不值一提了。争论起征点高低只能起到哗众取宠和转移视线的目的。社科院最近发了一个报告称:“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已不低,上调空间不大。相反,从国际税收竞争的现实出发,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应大幅下降”,我支持。

李伟(长江商学院经济学教授):我国的社保费种类繁多,大致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北京市规定个人需缴纳税前收入的8%为养老保险费,2%为医疗保险费,12%为住房公积金等。假设个税起征点从目前的3500元提升到5000元,那么这位居民每个月可节省的税收仅仅11.61元,还不够从国贸坐到天通苑北的两次地铁钱。由这些计算可知,工薪阶层的负担主要在于社会保险费,提升个税起征点对于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减轻而言几乎无关痛痒。如果个税起征点继续提升,低收入者增加的税后收入要少于高收入者,贫富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增加了。

刘天永(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根据社会的需要,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适当的调整还是很有必要的,但由于中国东西差距较大,各个区域发展不平衡,消费成本也存在很大差异。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为主的所得税,到底是“一刀切”还是根据具体的城市下放一些权限可能还是需要进一步的思考。但谈及个税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我个人觉得国际通行的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集体申报的方式值得考虑,当然这也对税务机关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毕竟以家庭为单位后对于每个家庭的房贷、子女、所需赡养老人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有牢靠的数据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