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委巡察组向10个被巡察地区和单位反馈情况

03.09.2016  03:35

  连日来,九江市委巡察组陆续向全市10个被巡察的地区和单位反馈情况。根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地区和单位在45天内上报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今年上半年,市委六个巡察组先后对市卫计委、国资委、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交通局、林业局、财政局和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等10个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五人小组”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8月24号至8月29号,市委巡察办和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地方和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杨伟东在市委“五人”小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将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卫计委党委和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反馈。市卫计委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遵循议事规则不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存在决而不议现象;财务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问题;行业监管不力、监督缺位。市国资委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所属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薄弱,对所属监管企业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指导力度,部分企业党员比例偏低,党的领导力量薄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运营中存在转租和租赁期限过长的问题;临时停车场建设和运营存在隐性矛盾;财务管理存在违规现象。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八里湖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反馈。八里湖新区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存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方面的问题。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和市建设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反馈。市发改委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党建工作偏软偏弱,落实党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项目管理上重审批、轻监管。市建设规划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重业务轻党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部分城建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滞后、建筑行业监管力度不足。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党委进行了反馈。庐山西海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差距;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和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反馈。市交通运输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够;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市教育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学校工程建设监管不够;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力;对教育乱收费整治不到位;重大事项把关不严。 

  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委和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反馈。市林业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到位;内部监督管理松懈;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市财政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存在问题;“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仍未杜绝;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存在廉能风险。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各单位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政治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组织分类处理,坚持抓典型、抓关键、抓整改、抓规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三方在反馈材料签收单上“签字背书”,并要求被巡察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在签收之日起45天内通过市委巡察办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并在党内党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九江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