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供电公司220kV湘东等3个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31.12.2013  14:12
 

(公示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

 

根据江西省电力公司的申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拟对江西省电力公司萍乡地区220kV湘东输变电、110千伏五陂下至莲花Ⅱ回线路、110kV上栗清溪输变电3个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竣工验收公示涉及3项输变电工程,详见表1。


表1江西省电力公司萍乡地区220kV湘东输变电、110千伏五陂下至莲花Ⅱ回线路、110kV上栗清溪输变电3个工程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所

涉及区域

建设单位

环境保护

投资(万元)

竣工环保

验收调查单位

1

220kV湘东输变电工程

 

工程总投资150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5万元。2×180MVA变压器,本期上2台,220kV最终出线8回,本期出线2回(分别为:1.五湘线:五陂下220k变电站-湘东220kV变电站;2. 220kV泉田变-湘东220kV变电站),110kV最终出线10回,本期出线6回(分别为:1.湘钢线:湘东220kV变电站-萍钢110kV变电站;2.湘姚线:湘东220kV变电站-姚家洲110kV变电站;3.湘下线:湘东220kV变电站-下埠110kV变电站;4.湘河线:湘东220kV变电站-河洲110kV变电站,注:河洲变原为立项时的荷尧变),10kV远期出线12回,本期出线4回。变电站于2009年6月19日投入运行。

湘东区

江西省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175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2

110kV上栗清溪输变电工程

 

工程总投资26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2×31.5MVA变压器,本期上2台。110kV最终出线2回,本期出线2回(分别为:1.跑清线:跑马坪220kV变电站-清溪110kV变电站;2.清上线:清溪110kV变电站-上栗110kV变电站,35kV最终出线6回,本期出线6回,10KV最终出线12回,本期出线6回。变电站于2009年8月14日投入运行。

萍乡市、上栗县

江西萍乡供电公司

48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3

110kV萍乡五陂下-莲花输变电工程

工程投资28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110kV线路1回。110kV最终出线2回,本期出线2回(1.五莲Ⅱ线:五陂下220kV变电站-莲花110kV变电站)。线路于2008年12月29日投入运行。

安源区、莲花县

江西萍乡供电公司

55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批项目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详见表2。

 


表2江西省电力公司萍乡地区220kV湘东输变电、110千伏五陂下至莲花Ⅱ回线路、110kV上栗清溪输变电3个工程环评情况一览

序号

工程名称

环评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及文号

1

2200kV湘东输变电工程

 

2008年,由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江西省电力公司220千伏沙城等二十五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环督字[2008]257号

2

110kV上栗清溪输变电工程

 

2008年,由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江西省电力公司220千伏沙城等二十五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环督字[2008]257号

3

110kV萍乡五陂下-莲花输变电工程

2009年,由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关于220千伏广丰下溪等十项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环督字[2009]81号


 

2、环境管理和环保措施

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环保措施,降低了产生的电磁辐射强度和噪声强度、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验收调查结论

1 工程建设规模情况

本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手续齐全,建设前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实际建设过程中按照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没有变更。

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中对本项目工程提出了较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工程实际建设和试运营期已基本落实。

3 设计、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在选择线路走向和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在考虑沿线社会状况和项目可能的环境影响基础上,对各种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关对策并落实到工程设计之中。

建设单位针对施工期的各类环境影响分别采取了防治措施,对工程采取生态恢复效果良好,工程施工期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小。

4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少量的农田占用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均按有关规定给予了补偿,未对农业生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除少数施工道路被当地居民沿用外,其余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其原有土地类型,基本无施工痕迹。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送电线路塔基采用了护面等工程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5 电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3个工程的变电站站界及各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在2.6—782.2 V/m之间;工频磁场强度在0.03—0.92μT之间。各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所有监测点的电磁场强度满足《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本项目3个工程的变电站站界及各敏感目标的无线电干扰在35.2—39.2dB(μV/m)之间,均低于110kV线路46 dB(μV/m),220kV线路53 dB(μV/m)的标准限值。

6 声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3个工程的变电站站界及各敏感目标的噪声测量结果昼间在43.8—47.9 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1.5—44.1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类别的限值要求。

7 其它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试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外运,统一处理。从现场调查情况可知,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堆放在指定地点,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9 环境管理

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设有专职或兼职环境保护人员,从管理上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220kV湘东输变电、110千伏五陂下至莲花Ⅱ回线路、110kV上栗清溪输变电3个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初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满足环保要求。

四、投诉方式

联系人: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辐射环境管理处  黄鹤飞 

联系电话:0791-86866451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江西省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33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