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建100个返乡创业园

24.09.2015  11:54

  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我省计划建设100个返乡创业园,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和个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要求,我省将支持各地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重点抓好100个返乡创业园。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3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等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不超50%提高到60%。对返乡创业园评估为省级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的,每个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达到国家级示范性基地建设标准的,每个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我省还将开展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2015年计划培训300人,2016年至2020年每年计划培训600人。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至2017年12月31日,按月缴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记者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