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涛:三中全会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方向
举世瞩目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于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并作出总体部署,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强调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对新时期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政之要,贵在用人。选什么样的干部、怎样选择干部,关乎队伍素质、影响办事能力、关系改革事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铸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干部队伍。《决定》在如何选人、如何用人、如何管人方面,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新的要求。
干部队伍要“重开源”。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只有打开选人之源,广开贤路,披沙拣金,才能让真正的贤才被发现、受重视,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
干部队伍要“重择优”。《决定》要求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努力破除选拔使用人才的弊端,优化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地选拔使用人才,确保人才有德有才、德才兼备,提高干部队伍的质量。
干部队伍要“重管理”。在干部提拔上,要“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在干部监管上,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从工作、生活等细节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在权力制约上,“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云厚者,雨必猛;弓劲者,箭必远。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一场新一轮的大范围的改革即将开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我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改革,需要全体党员群众齐心协力,也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