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萍乡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召开

08.01.2016  15:11

  2015年12月30日,中共萍乡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刘卫平就落实中央、省委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各项工作,紧扣市委提出的“奋力把经济搞上去,切实把作风正过来”的总体要求发挥好政协自身职能,从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增进团结、共谋发展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协主席彭艳萍指出,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努力推动政协各项工作规范发展,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会议印发了《中共萍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意见》总结了萍乡市长期以来政协工作的实践经验,科学规范了政协工作特别是协商民主建设的基本内容、主要程序和目标要求,明确了政协协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了党委、政府和政协在协商活动中的职责,完善了党政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政治协商活动以及向政协通报情况的制度、委派民主监督员和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等制度。

  《意见》对各级政协组织建设和加强对政协委员的管理服务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和办法,强调“加强县级政协组织履职保障,确保工作机构、人员编制、预算经费适应工作需要”,规定“在乡镇、街道设立政协工作联络组,由同级党委1名副书记或委员兼任联络组组长,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规范委员履职服务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意见》最后强调要加强和完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政协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重视和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和保障委员依法依章履行职责,大力推动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教育和宣传工作。《意见》既蕴含了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的精神,又紧密结合了萍乡的工作实际,对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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