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执法检查

10.10.2014  21:34

10月9日下午,莲花县在供电公司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拉开新一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执法大检查序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君华作了执法检查动员讲话。 参加动员大会的有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县发改委,能源局,供电公司以及昌盛水泥有限公司,江山电站,赣星宾馆,西云山、兴旺煤矿等用电大户。受县政府委托,供电公司负责人余卫东首先作相关工作汇报。余卫东从“《电力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电力建设、生产和电网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电费与电价执行,电力设施保护五个方面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和建议”汇报了2012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工作。县发改委副主任周小牛听后深有感触,他接着说“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工作任重道远。莲花属贫困山区,电力基础设施薄弱,各项建设工程起步晚,出现的种种执法乱象,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居民素质的原因。强化电力执法工作,不能一蹴而就,也不是阶段性的,要建立电力企业、政府(县、乡、村)、公安机关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要动员相关单位和部门以至全社会参与,做十分细致的艰巨工作”。 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君华在发言中指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执法检查是县人大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百姓呼声及人大代表建言使然,供电部门是民生聚焦的重点窗口,同时在电力设施遭偷盗破坏、电能遇恶意侵占时又是“弱势群体”。刘君华充分肯定供电公司近年来在抗旱救灾、春节保电等工作“卓有成效、供电形象越来越好,得到了群众认可”。他说,从今天起到20日开展的《电力法》执法检查行动,目的只有两个:一是要深入了解、彻底弄清楚《电力法》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要找到行之有效的破解途经和方法。他要求检查组成员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发现问题,不护短,不遮丑,勇于担当,督导整改。通过执法

检查,切切实实把法律法规贯彻到位,确保《电力法》公平、公正实施。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供用电环境,加快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步伐。 此次《电力法》执法检查为期10天,到20日结束。(贺建雄)

供稿:莲花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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