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思雨:“中国式塌楼”是民众信任的塌方

16.06.2015  12:42

  6月14日凌晨5时58分,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延安路一9层居民房发生局部垮塌。截至6月14日22时30分,垮塌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结束。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遵义市已启动问责机制,贵州省和遵义市专家正在深入调查事故原因。(6月15日新华网)

  一周之内,贵州遵义已有两栋居民楼发生垮塌。而这一个月内,在全国也至少发生了5起居民楼垮塌事件,造成至少22人死亡。早前“中国建筑寿命不过三十年”的论断,似乎正在被印证。

  在这些倒塌的楼房中,大部分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的老旧居民楼。究其原因,是当时我国迎来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轮建设高潮,为了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住房短缺问题,各地都在很短的时间内集中修建了一大批“快餐式”住宅楼。在建设之时,建筑市场还处于十分混乱的状态,政府在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等方面的监管严重缺失,因此建筑质量普遍不高。后来,这些老旧居民楼中的大部分也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被淘汰,而是以“房改房”的面目存续至今。

  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无法撤销,但亟待挽救。尽管每次的事故原因调查总会扯上点儿“天灾”,比如连日暴雨;或者推脱给“人祸”,此前遵义发生的另一起楼房垮塌事件中,官方给出的原因就是“业主私自加四层”。但值得拷问的是,有关部门为什么“拿着手电筒只照人不照己”?在数起楼房垮塌事件后,仍然不能吸取教训,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楼房排查。随着楼房一起倒塌的是民众的信任,而政府每次都迟来的“马后炮”,很难抚慰那些无辜的生命,更无法重拾这种信任。

  随着时间的推进,由这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烂摊子引发的问题将会越来越凸显,而这是要由政府来埋单的,当然更需要民众的配合。2012年,香港就曾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其中清晰界定了私人业主与政府的责任:政府监督不能缺位,业主作为楼宇的产权人也要对建筑负起保养、维修之责。反观我们自己,施行强制验楼计划也已经刻不容缓了,只有此般“有作为”才能将民众塌掉的信任重新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