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还需给力 转型升级不可或缺

08.02.2014  20:19

5200亿美元 2013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预计将超过5200亿美元

        长期以来,我国是制造大国,而非服务大国,尤其是知识和技术密集的高端服务贸易占比偏低。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打造我国经济升级版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将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预计,我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将会在未来的10年、20年之中呈现出齐头并进、相互促进的态势

        增速虽快差距仍大

        2013年,我国服务贸易延续较快增长态势。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日前表示,初步统计,2013年1-11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4847亿美元,同比增长12.4%。预计全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将超过5200亿美元,同比增幅11%以上。服务贸易全球排名预计仍将位居第三。

        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传统服务贸易的稳步发展,我国高附加值服务贸易保持快速增长。2013年1-11月,传统服务中的旅游服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36.3%,仍是我国第一大服务进出口项目;运输服务实现小幅增长,占比为24.1%。与此同时,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实现进出口总额565亿美元、191亿美元和192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为20%、15.9%和16%。此外,我国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保持快速增长。2013年1-11月,我国共签订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金额831.6亿美元,同比增长60.6%;执行金额533.8亿美元,同比增长37.8%。

        “和货物贸易比起来,我国服务贸易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姚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就竞争力而言,我国服务贸易中比重比较大的还是传统服务业,比如旅游、运输,这两项加在一起占到56%,而新兴的一些服务贸易还在成长的过程中;我国在货物贸易方面有较大规模的顺差,服务贸易方面逆差规模不小;从全球看,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例约20%,发达国家基本上高于这个比重,我国服务贸易占比只有9%—10%,比重偏低。

        展望未来,服务贸易将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今后一段时间,服务贸易增幅将继续高于货物贸易。2015年服务贸易规模预计将超过6000亿美元,2020年将突破1万亿美元。

        姚坚表示,我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将会在未来的10年、20年之中呈现出齐头并进、相互促进态势,特别是服务贸易会增加货物贸易的附加值。

        转型升级不可或缺

        数据显示,2006-2012年,我国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广告宣传、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年均分别增长54.1%、25.4%、22.0%、20.9%和18.3%,均高于同期服务进出口总额年均16.1%的增幅。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的发展,有效提高了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延伸了参与国际分工的价值链条,可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全球价值链最新研究结果则显示,服务部门贡献了全球出口增值部分的近一半。

        “发展服务贸易能够支持货物贸易转型升级。”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周柳军表示,像运输、金融、保险服务等服务贸易的发展,将为货物贸易总量提升、质量提高、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研发服务、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利于我国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拓展,提高在国际产业链中的价值增值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能够吸纳大量中高端劳动力,对拉动就业尤其是大学生就业的贡献显著。据测算,2009-2011年,我国服务贸易每年分别带动大学生就业184万人、209万人和211万人。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服务外包企业24818家,从业人员536.1万人,其中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355.9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66.4%。

        “服务贸易的发展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提高服务业在整个产业中的比重,有利于将过去拼资源、拼环境、消耗大量能源的粗放型的发展方式,转为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技术竞争力、综合竞争力来增强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这是一条绿色发展的转型之路。”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周柳军说。

        抢抓机遇着力发展

        服务贸易发展的背后是中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服务出口竞争力逐步显现。尤其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服务业吸收外资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目前已经占到我国吸收外资总额的52.3%。

        “改革开放以来,吸引外资以制造业为主的格局已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现代服务业日益成为对外开放的新热点。”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仇光玲表示,服务业吸收外资的比重逐年上升。2011年服务业的占比升至47.62%,首次超过制造业;2012年占比为47.66%,超过制造业3.6个百分点;2013年以来,服务业的占比继续超过制造业。下一步,我国吸收外资中服务业将占最大的比重。随着服务业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服务业不断发展,服务业吸收外资和对外开放也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强大的动力。

        “十二五”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服务贸易司周柳军司长表示,应将服务贸易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积极扩大服务出口,围绕“中国服务、全球共享”这一目标,着力“扩规模、优结构、促平衡”,培育“中国服务”和“中国制造”双轮驱动的外贸发展格局,加快提高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据了解,商务部将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扩大服务业开放和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相结合,理顺服务贸易管理机制,完善服务贸易政策法规体系,推动我国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