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05.05.2014  17:54

赣商务区合函[2014]115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2014青洽会)定于6月10日至13日在西宁市举办。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本届青洽会由省政府领导率团,省商务厅牵头组团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洽会基本情况

青洽会是青海省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背景下创办的,自2000年起,由原国家经贸委、国资委、西部开发办、国家工商总局等10多个部委及东中西部20多个省区市共同主办,我省为青洽会主办单位之一,现已成功举办了14届。2014青洽会主会场设在青海国际会展中心,展会规模达5万平米,设置了综合馆、企业馆、地区馆、专业馆、贸易馆、室外展等,以开放合作·绿色发展为主题,以信息交流、展览展示、项目推介、合作洽谈、专题论坛为主要内容,为中外客商搭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促进东西部地区与国内外市场、资本、实现双向互动、互利共羸、共同发展,提升开放水平,推动经济发展。

  二、展会时间、地点、布(撤)展时间

  (一)展会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13日

  (二)展会地点:青海国际会展中心

  (三)布(撤)展时间:2014年5月25日至6月8日每天8:30-18:00布展,6月9日闭馆安检, 6月13日撤展(以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三、主要活动

  (一)主题论坛暨开幕式

  (二)巡视展馆

  (三)各省区市投资促进活动

  (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

  (五)商品贸易展

  四、组织实施

  2014青洽会由省商务厅统一订购展位、统一进行布置、统一宣传。

  五、经费保障

  参会的展位购置费、展位布置费、宣传费由省商务厅负责,参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展品运输费由参会参展单位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推介项目。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征集筛选本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于2014年5月12日前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统一报送到大会组委会,发布推介项目信息。

  (二)参会要求。各设区市要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组织业务骨干参会,并于2014年5月15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按附件2要求报省商务厅。

  (三)推荐参展企业。请各设区市组织推荐我省名牌产品企业参展, 经资格审查备案(展位实际使用单位须与展位楣板标明单位一致),于2014年5月15日17:00前按附件3要求将参展企业报省商务厅。

  (四)加强展览展示期间的管理。参展企业不得提前离会、撤展,不得转让、转售展位。

  (五)住宿安排。2014青洽会原则上不要求统一住宿,如参会人员需要省商务厅协助安排食宿请在报名时注明,费用自理。

  (六)未尽事宜,请详见《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附件1)

  联系人:蔡金伟  曾园辉 电话:0791-86246641

  传真:0791-8624664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手册(详细见江西省商务厅网站通知与公告)

      2、2014青洽会参会报名表

      3、2014青洽会参展企业报名表( 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

          

 江西省商务厅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