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大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

03.09.2014  13:47

  ●黄德宪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政协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职取得新成效、事业开创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理应把握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时代特征,学习借鉴现代政治理念、现代管理经验、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探索创新,在实践中大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

  改革创新是新时期的鲜明特色和时代主题。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底线要坚守不移。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相统一,凝心聚力,巩固最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得到最广泛的思想认同;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拥护者、支持者和推动者,不断汇聚起改革的强大正能量,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愿景、新目标,破除改革阻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就是要发挥政协主观能动性,以开阔的思路、务实的作风、生动的实践,丰富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内容,充实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内涵;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就是要维护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切实发挥政协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各界委员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话语权,合力营造民主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必须提高民主协商能力

  民主协商能力是政协最核心的履职能力。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就是要着力提高四种能力:一是提高统揽全局的领导力。政协党组必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带好队伍,为高起点、高水平地开展民主协商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要提高团结各方的凝聚力。团结是发展协商民主的目的和方向。政协开展民主协商,必须突出团结功能,强化“和谐”导向,坚决不踩损害团结的“红线”,不闯破坏团结的“雷区”,努力化解矛盾而不激化矛盾、消除分歧而不加深隔阂、增强合力而不增加阻力。三是要提高增进共识的协商力。对于参与协商的各方而言,要学会协商方法,坚持发表意见理性务实而不脱离实际,沟通交流真诚坦诚而不敷衍对立,提出批评善意中肯而不偏执极端,通过相互商量来增进理解、促进共识,收获协商“硕果”。四是要提高亲民为民的感染力。发展政协协商民主,说到底就是为了把各界群众的愿望诉求反映好,把各界群众的智慧力量集聚好,把各界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因此必须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积极引导协商各方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维护民利,真正让民本理念在协商中得以全面体现。

  三、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必须激发委员履职活力

  政协委员是政协履职的主体。对政协组织而言,要创造宽松氛围、拓展交流平台、当好履职后盾,最大限度地唤起委员履职热情,激发委员协商建言的内生动力。一是要让委员发声有底气。政协组织作为委员的“娘家”,要勇于为委员“打气”、注重为委员“充电”、善于为委员“喝彩”,使委员能够底气十足、信心百倍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二是要让委员发声有平台。政协组织好比一个大舞台,要让委员在这个舞台上“唱好主角”,就必须为委员搭好台、布好景、调好音。近年来,抚州市政协在坚持做好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座谈会等传统平台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办了“委员访谈录”“协商资政会”“网上论坛”“界别活动月”等协商新平台,让委员有了更多的发声机会。三是要让委员发声有作用。只有实现建言献策成果的转化,委员发声才能真正实现价值。我们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委员建言献策成果的转化,使委员的发声真正得以“落地”,结出“硕果”。近年来,抚州市政协在每年全委会结束后,就将委员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梳理,并以文件形式专报市委、市政府,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意见,以及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使委员的建言得到较好落实。在提案督办方面,抚州市政协也创新了方法,实行了“市长领办”“主席督办”“专委会联合促办”等方式,使委员的提案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建言不起作用的”,组织委员开展“回头看”视察,这一做法让委员感到发声有作用,充分调动了委员履职积极性。

  四、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必须培养干部优良作风

  加强和改进政协干部作风,是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着力点。一要打造学习型政协干部。作为一名政协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履职能力、指导工作实践的重要支撑点,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思想境界和历史使命,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不断充实学习内容,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要打造实干型政协干部。政协干部,要培育政协情怀,使自己从思想情感上融入政协,热爱政协工作,并在行动上付诸实践,真诚服务委员、真心服务群众;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崇尚科学精神,遵循客观规律,不好高骛远,不虚荣浮夸,多建发展实言,多献管用实策,多做民生实事;要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善谋实干,确保协商议政、建言献策有据、有理、有度、有物,使所立之论、所建之言、所献之策为党委政府所需,对社会发展进步有益。三是要打造清廉型政协干部。政协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党性锻炼,始终保持“任何时候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清廉为政,清白做人。要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时时自我约束,事事自我鞭策,从小处着手,从小节着眼,做到自重而慎微、自省而慎思、自警而慎权、自励而慎行,争当严于律己的表率。只有干部作风纯正,工作过硬,才能为政协履职提供有力保证,进而真正实现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抚州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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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