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02.03.2016  09:43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陈炜伟、赵超)国家发展改革委1日发布消息说,一年多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公车改革已全面完成,地方党政机关车改正积极推进,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正在启动实施。

  2014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国家发改委介绍,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参改部门参改车辆全部封存,司勤人员全部安置,补贴全部发放到位,车辆处置全部公开,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各项改革措施均已顺利落实,改革后公务出行实现多种方式有效保障。

  国家发改委披露,初步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部门共取消车辆3868辆,保留符合条件的2391辆,取消的占62%。各部门涉改公务人员49355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执行。

  此外,初步测算,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为10.5%。综合测算司勤人员养老、医疗、办公用房、停车泊位建设和租赁费用等潜在支出,车改实际节支率还将有所提高。

  据介绍,各部门封存停驶车辆经验收合格后,移交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处置。到达报废年限的进行解体,其余的公开拍卖。为扎实细致做好取消车辆处置工作,防止车辆甩卖、贱卖,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专门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公开招标确定了9家车辆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已举办26场拍卖会,共2672辆车拍出,总成交价15665.95万元,平均溢价率65.15%。处置收入抵扣相关税费后,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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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