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拨7.5亿元改造中小学校舍 要求资金只能用于校舍建设

08.07.2015  09:0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7月7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日前,江西省财政厅了下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3.691亿元、省级专项资金3.8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日常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等。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按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安排校安工程规划内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的抗震加固,D级危房拆除重建,以及局部严重影响安全的C级危房维修改造。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资金规划的学校不能纳入。

  省财政厅指出,中央专项资金中安排了一部分专门用于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地级市城乡结合部学校和除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外其他困难地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设区市所在地的区和国定贫困县、享受西部政策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等。

  优先安排办学条件较差的大班额较严重的学校,初中学生数超过3000人、小学超过2000人的学校不得安排,资金安排每所学校不得高于200万元,最少不得低于30万元。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规划的学校不得纳入,资金只能用于校舍建设,不能用于人员经费及偿还债务。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省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且人口稠密地区公办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校舍D级危房拆除重建及学校迁移避险校舍建设。资金安排必须严格按照已鉴定的校舍抗震不达标面积、校舍D级危房面积和学校迁移避险面积进行测算,建设面积不得超过学校原有危房面积的30%,不准任意扩大,资金只能用于消除安全隐患,不得留缺口,确保改造一所,安全达标一所。

  省财政厅要求,专项资金安排的学校,必须是经当地布局调整且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他类别的学校不得安排。通过重建、维修改造、抗震加固等方式,逐步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满足国家规定的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综合防灾要求和校舍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