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严控城区中小学适龄人口户口非正常迁移

28.12.2014  13:11

非直系亲属搭户行不通了  

  为了杜绝因读书择校产生的空挂、搭户及提供不实的户籍证件和证明等现象发生,确保非政策性择校有关政策的落实,昨日记者从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了解到,警方将严格控制城区中小学适龄人口户口非正常迁移,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适龄人口按地段择校读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律不允许在非直系亲属处搭户 

  市民张女士家住红谷滩怡园路一小区,为了明年孩子读书方便,她准备将小孩的户口迁至属于学区地段内的父母家。12月25日,张女士在红谷滩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户籍窗口民警告知最好能够提供完整详细的落户资料,因为日前上级户政部门为了适龄人口能够按要求在地段内中小学入学,对迁移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以便孩子的信息能够让学校在入学报名时进行核对。

  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公安户政部门,获悉这一规定是为了杜绝因读书择校产生的空挂、搭户及提供不实的户籍证件和证明等现象的发生。户籍部门要求各派出所在招生工作前,按学校提出的要求,提供地段范围内入学适龄小孩名单及信息,便于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进行核对:对因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求核查人口信息的,辖区派出所应认真核实并及时反馈结果,城区范围内户口迁移要严格按照《南昌市公安局户口办理规范》办理。

  至于涉及可能与非政策性择校相关联的户口迁移问题的,一律不允许在非直系亲属处搭户,整户迁移的,凭住房证明办理;无房户要求投靠直系亲属的,在社区民警上门核查属实(在本市无房产并在此处居住)的基础上,报上级审批后办理:对原有的非政策性空挂户开展清理工作,除派出所设立的社区集体户和符合政策落户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外,不允许新空挂户产生。

   社区民警将核查《居住证》 

  此外,为了坚决杜绝因报名读书提供不真实年龄户口簿的现象发生,户籍管理部门要求派出所户籍民警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出具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户口证件和相关证明。办理《居住证》和出具居住证明时,要严格按照材料要求,在社区民警对租房合同和入住情况调查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报上级审批后办理。

  据悉,南昌户政部门将在每年开学前,适时对教育资源紧缺的重点区域开展督导,对教育部门反馈的集中问题进行督查,发现有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居住证》、出具虚假户籍证明情况的,一律按《江西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南昌市公安局重审从严治警“十项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  傅玉萍 实习生 李林 首席记者 张宁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