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心城区社区老人养老有了好去处

28.12.2015  13:33

  袁州区今年启动了5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并在全市率先采取公办民营的经营模式。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积达3800平方米,日接待能力1500余人,设置床位60张,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等6类几十项有偿和无偿服务,并通过这5个示范中心引领、带动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发展。

  近日,宜春市政府在袁州区专门召开现场会议,推广该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做法。

  找准定位 探索新的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袁州区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了摸底调查、统计分析,摸清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状,找准工作重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调查,汇总问卷27000份,通过调查,理清老年人居家服务的总体需求,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袁州区把目光投向外地,先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吉安、南昌、赣州等地专题学习考察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考察开拓了视野,学习了外地先进经验、工作模式和服务方法,明确了工作方向,找准了工作定位。

  在问卷调查和学习考察的基础上,袁州区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在中心城区5个街道的5个社区建设5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从建设到管理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规范操作、统一专业队伍、统一服务要求”六个统一原则。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一律采用老年人喜爱的中式风格,室内装修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和温馨的要求,统一标配日托室、配餐室、康复训练室等活动室,户外有活动场地,配备老年人健身器材。标识和牌匾按照统一的样式制作并悬挂张贴。

  建立机制 提供组织保证

  为搞好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袁州区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对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关街道、社区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推进机制。

  在落实责任方面,明确民政、老龄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引导和协调加盟商与街道、社区签订运营协议;财政部门负责给予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50万元;建设部门负责规划设计;人社部门负责为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排3个公益性岗位;体育部门负责为每个中心提供健身器材5套;残联负责为每个中心提供矫正康复器材10套;卫生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医疗卫生器材;其他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由人社部门对“5个中心”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所有员工身份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证四证齐全,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同时,强化督查调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坚持每周一调度,及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5个项目从选址、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到正式开业运营,仅用8个月的时间如期全部完成。

  创新方法 服务形式多样

  为有的放矢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袁州区采集了近3万名60岁以上社区老年人的家庭信息、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等基本信息,并全部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12349”养老服务免费热线电话,老年人拨打养老服务热线,专业服务队伍、加盟商或志愿者等服务人员接单后及时上门服务,老年人足不出门就可以享受各项服务。此外,还为低收入的高龄、失能老人免费配置老年人“一键通”专用手机,解决老人因行动不便带来的困难。

  在运营方面,该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公办民营”的运营模式,将政府主导建设的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给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营商负责经营。采取“无偿+有偿”、“请进来+走出去”的服务模式。无偿服务主要是由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的法律咨询、文体活动等免费服务内容;有偿服务主要是由居家养老加盟商为老年人提供的医疗保健、餐饮服务等服务项目。“请进来”就是引导居家老人到“中心”享受各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走出去”就是由服务人员“走出去”对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病残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无偿+有偿”和“请进来+走出去”服务形式的确立,实现了政府、运营商、社区、商家、老年人之间多赢互利的良好格局,实现了从人性化的角度满足不同层面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同时,引导志愿者开展服务。一方面调动和发挥团委、妇联、老年协会、司法、卫生等各部门力量,确保每个部门每个月组织志愿者在每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少开展一次服务活动。另一方面由运营商培育老年人志愿者队伍,通过“以老助老”等形式,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挂牌开业以来,各种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60余次,发展社会志愿者4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