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保障中心提醒:莫相信花钱可分配公租房

22.08.2015  11:27

市住 保障 中心 提醒:莫相信花钱可 分配 公租房

 

近期,有不少市民收到了称“只要给钱就可以摇号 分配 到自己所要区位的公租房”的短信。8月18日,赣州市城市住房 保障 管理 中心 再次提醒,不存在花钱就能分配到自己所要公租房的事情,所以申请者一定要通过正常渠道,切勿落入骗子陷阱。

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审核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即:街办(镇政府)组织入户调查,对申请人的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填写《调查初审表》,并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公示期7日历天;然后由保障房管理单位、街办(镇政府)、民政、公安等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联合会审,对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公示期7日历天;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公示期5日历天。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采用全程公开、透明操作、现场摇号的方式组织摇号配租。摇号时,邀请申请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监察员、新闻媒体等全程参与和监督。

从审查到摇号分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存在所谓的“关系户”或“特权人员”,,请各位市民别轻信所谓“花钱买房号”等谣言骗局,若申请受理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及时向两区或市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