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波供销农业服务公司从“大田托管”中找到发展新方向

06.07.2016  02:48

                2015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改革重任在肩,发展任重道远,吉安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抢抓改革机遇,以江西中波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服务载体,扎根农村、面向农民开展土地托管产业链式服务,发展势头十分良好,已初步形成粮食银行、大田托管、电商平台和果蔬产业化服务“四轮驱动”经营服务模式,构建了农业生产从产前、产中到产后全覆盖的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服务“三农”、创新发展的新路子。

                一、基本情况

                吉水县总面积2509平方公里,总人口55.23万,耕地面积53132公顷,辖18个镇,是全国产粮大县,联合国粮食组织确定的18个可持续发展试点县之一,水稻种植面积约70万亩,粮食年总产量58.3万吨。

                吉水县吉水中波农资公司原来是一家以经营农资为主的流通企业,公司总经理刘开波是原吉水县供销社农资公司下岗职工,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业,该公司年销售额已达8000多万元,成为吉水县有名的农资经营大户。为创新经营模式,2014年11月中波农资公司成立了江西省首家粮食银行—中波粮食银行储兑所。它以现代银行理论为依托,以千家万户农民生产的粮食为基础,实现粮食通存通兑,既方便了群众,又降低了储粮成本,深受农民的欢迎。发展一年多以来,中波粮食银行已开设15个粮食银行储兑所,并全部实现联网,通存通兑。吉水县共3000余户农民在该储兑所办理了储兑业务,仅2015年,就储兑粮食500余万斤。

                2015年,全国供销社系统掀起了深化综合改革的高潮。吉安供销人审时度势,在多次走访、考察洽谈的基础上,吉安市、县供销社领导顺势而为,在2015年3月以吉水县中波农资公司为主体,联合市供销社惠农公司、吉水县供销社富贵米业公司、吉水县文峰基层供销社共同组建了江西省中波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波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供销社占股份45%。按照总社和省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要求,中波公司积极开展大田托管服务。由于有多年农资经营的积累和粮食银行做基础,中波公司的大田托管服务思路明确,措施得力,发展迅速,开展一年多来就已托管土地近4万亩。

                2016年元月,中波公司在市、县供销社的指导下,搭建了电商销售平台,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了服务创新。2016年4月,中波公司又通过升级改造,打造了果蔬产业化服务平台,使自身服务领域不断深入,服务对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农村出现一些新变化,一是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每到农忙季节打工和种地难以兼顾;二是涉农企业和种粮大户增多,需要社会提供专业化的生产服务;三是合村并居、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民远距离大田作业困难。面对市场变化,中波公司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在坚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从单一的“卖农资”到“送服务”;从建立全省首家“粮食银行”到开展“套餐式”大田托管服务;从农资化肥以及果蔬线下线上销售到构建惠农平台基地建设,通过开展土地托管有偿服务,不断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逐渐形成了“四轮驱动”发展格局。

                (一)敢为人先,成立江西省首家粮食银行

                2014年11月,为创新为农服务新模式,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吉水中波农资公司成立了江西省首家“粮食银行”——江西省吉水县中波粮食储兑所。“粮食银行”成立后,农民可根据活期和定期两种存粮方式,就近将自家的稻谷和油菜籽像存钱一样存进“粮食银行”,同时拿到类似于银行“一卡通”一样的储粮存折,农民需要时持存折可以随时到“粮食银行”各服务网点刷存折取回粮食,也可兑换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商品。“存粮有息,落价保底”。将粮食存入“粮食银行”,农民还可以享受按约定的每斤粮食每月半分钱的利息,即每吨粮食一年有120元的利息,还可以按约定享受落价保底,涨价顺价。农民存粮只需一个电话,收粮车就会开到农民家门口,即降低了农民的运输成本,又能减轻农民的储粮损耗。目前,全县已建有15个“粮食银行”服务网点,共有3000户农民办理了储兑业务,“粮食银行”共收储粮食700万斤,兑换农资1500万元。

                (二)敢于突破,开展“大田托管”服务

                中波公司的土地托管服务,是在坚持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土地使用权、农民经营主体、农民受益主体四个不变的前提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与中波公司签订“大田托管”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中波公司可为农户提供良种、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机耕机插机收、粮食烘干收购等全程“保姆式”服务。为确保托管服务质量,中波公司采用了统一耕作、统一育秧、统一插秧,统一配肥、统一防治、统一收割、统一回收、统一烘干的“八统一”经营模式,并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培训、走访种粮大户等多种形式推广大田托管业务,现已发展土地托管面积近4万亩。

                1、加强管理,组建了专业队伍。 中波公司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了各项大田托管管理制度,制定了完善的服务流程,成立了专业队伍,进一步提升了为农服务能力。中波公司成立了统防统治服务队、机耕机插服务队、机收服务队、收储服务队四个服务队。服务队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流程清晰,工作人员由成立时的60人扩展到现在的150人,人员全部实施登记造册,服务分类,公司或农户需要时,一个电话就能就近调配人员。中波公司现有大型收割机50台,直走式直保喷药机3台,大型拖拉机10台,旋耕机100台,插秧机5台,大大提高了农田机械化作业水平。同时,中波公司还完善了15个经营网点与托管土地田间的全国供销社标识,树立了自身良好的形象、提升了公司的信誉度。

                2、开展菜单式服务,推出“套餐式大田托管”服务。 目前,中波公司可提供包括耕作、育秧、配肥、防治病害、收割、回收、烘干等服务,并且可帮助农民进行产品销售。农户或合作社可以自由选择以上服务项目的全部或者其中任意几项,与中波公司签订托管协议后,就能享受中波公司提供的托管服务了。这种方式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农民自主选择购买大田托管服务。

                3、以服务专业社和种植大户为重点,逐步向农户推开。 为使大田托管工作早日推开,中波公司发挥自身优势,从专业社和种植大户入手,依靠专业社和种田大户,集中连片的签订托管协议。专业社和种田大户既是土地托管的服务对象,有的也是以自有机械设备和专业人员实施专业技术服务的主体,这样既便于扩大托管规模和现场操作,又整合了各类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4、通过联合合作,着力构建大田托管服务平台。 中波公司员工只有几十人,要实现“四轮驱动”,每件事都要“亲力亲为”是不现实的。中波公司之所以能迅速发展壮大,就是靠联合合作。比如,产前的良种、产中的农资由中波农资公司供应,而育秧、插秧、统防统治、统一收割等工作交给与中波签订了合作协议的社会化的专业技术队伍。托管的土地生产出的粮食由中波粮食银行负责收储,而粮食的加工则委托给供销社下属的吉水富贵米业。这样一来,以中波公司为核心就构建起了完整的大田托管服务平台,实现了劳务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服务、土地托管五位一体服务模式。实现了农资成本、农资用量、机械化成本、水电设施投入、管理成本的五个降低。

                (三)敢于创新,实施“互联网+农业”探索产业联合

                从提供农资到粮食银行再到大田托管,中波公司不断创新经营模式。2016年上半年,在吉安市、县两级供销社指导下,中波公司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模式,自建“手机粮食银行APP”终端系统,并在吉水万尚电商孵化基地建立了“中波供销e家”产品展示馆,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主要作用一是销售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商品,二是通过网络开展大田托管网上订单服务,三是在网上销售精品品牌大米和果蔬的产品,拟对接国内大型电商平台,扩大产品的覆盖面、提升知名度。

                (四)敢于探索,搭建果蔬产业服务平台

                中波公司开展的大田托管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更得到了广大种粮大户与合作社的支持。但是,在多年农资经营的过程中,中波公司与很多果蔬种植专业社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也深刻感受到这些专业社迫切需要科技指导、产中施肥、病虫害防治以及产后存储销售等各类服务。在市、县供销社的指导下,中波公司决定立即行动,于今年年初组建了一支由农业技术专家和公司骨干人员组成的队伍,专门对吉水县有特色的果蔬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充分的调研,初步确定了为果蔬类合作社提供服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5月,中波公司联合井冈蜜柚专业合作社、蔬菜专业合作社、葡萄专业合作社、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等近10个专业合作社,成立了中波果蔬科技服务站,形成了中波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服务模式,以果蔬种植科技服务为先导,开展果蔬统一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等各类服务,并帮助专业社推销果蔬产品。这项业务作为大田托管业务的延伸,又丰富了电商销售的品种,成为公司新的服务平台。目前,中波公司在吉水县服务果蔬种植面积达2.5万亩,服务果农近200家。

                三、  主要成效

                大田托管服务作为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种模式,顺应农民新需求,适应“三农”发展新形势,展现出勃勃生机,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大田托管服务促进农民、种粮大户和专业社节支增收。 在农民经营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改变过去农户分散种植品种不统一、田间管理水平差异大的状况,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划不来的事,解除了农民外出务工、家里田地撂荒的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效果。

                中波公司开展的大田托管服务,实施统一耕作、统一育秧、统一插秧、统一配肥、统一防治、统一收割、统一回收、统一烘干“八统一”服务模式,实现了节肥省药,节水省电,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投入成本。中波公司提供的统一病虫害防治,可提高效率500倍,降低农药使用量20%,节约费用40%,有效防治率超过了96%。连片面积扩大后,大型机械的作用充分发挥,劳动效率成倍增加,大大缩短了农业生产时间,抢得了农时,减轻了劳动强度,增加了经济效益。吉水县水田镇种粮大户郭林峰在中波公司托管土地500亩,仅第一季每亩水稻就能节省开支500元,一季水稻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收入2万5千元,省时省力又增收。据测算,两季粮食作物从种到收的全过程托管服务,每亩能为农民增收节支500元以上,公司也可实现服务收入100元以上。

                (二)大田托管服务深化了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了为农服务能力。 大田托管在为农民提供服务的同时,供销社系统在新一轮的改革中找到了自我发展的经营和方向,解决了怎样为农民服务和如何提高服务水平的问题。供销社传统的农资主营业务已完全走上市场化道路,供销社在市场竞争中没有比较大优势,但是通过大田托管服务,有利于发挥供销社品牌优势和规模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通过整合资源,开展服务,在让利农民、企业和种粮大户的同时,盘活了基层供销社资产,把闲置的供销社资产有效利用起来,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带动了基层供销社自身发展的积极性。

                (三)大田托管促进了产业整合,增强了企业为农服务实力。 中波农资公司通过多年努力,在吉水农资市场以有较高知名度,但受各方面限制,企业发展的空间逐渐缩小,各项经营设施也得不到更新换代。但是,通过开展大田托管服务,中波公司找到了企业新的发展方向。依托大田托管,仅在粮食这一块,中波公司上与史丹利化肥等国内外著名农资生产厂家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争取到了厂家提供的最大优惠,下与吉水县富贵米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扩大了全国知名商标“富贵”牌米业的销售面,形成了粮食产业化链条和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的新局面。

                (四)大田托管扩大了供销社的影响,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 吉安市供销合作社依托中波公司大田托管打造的“八统一”服务模式,形成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优势。在全面深化供销系统综合改革的过程中,引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优势条件,打造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新模式,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提高农业的附加值,使农民在产业融合当中得到更多利益。中波公司大田托管新的经营模式,也得到各级领导重视和中央、省、市、县各相关媒体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中华合作时报》、江西电视台、《井冈山报》等相继实地采访或专题报导,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月份,吉安市专门依托中波公司举办了全市大田托管公益培训班,全市供销社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共计1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特别是泰和县、新干县感同身受,会后又专门组织人员前往学习,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大田托管工作的开展。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成立联合社,构建惠农服务平台

                通过一年多大田托管服务的实践,中波公司深切体会到,只有联合才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中波公司拟筹备成立中波供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下一步,中波公司还将通过联合社构建惠农服务平台,以中波公司为龙头,采取入股、合伙、委托等方式整合与中波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类资源,包括各类耕地、农业机械、各种农资和农业技术人员。对各类资源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网络惠农服务平台对各合作社进行资源的统一调配,并为基层社和各合作社及联合社提供实时咨询服务。通过惠农服务平台,各农户在家即可享受“菜单式”的大田托管服务,也可获取诸如农资价格、田间管理技术咨询、产品价格等免费信息。做出一定的成效后,市供销社再在其他县社加以推广。

                (二)加强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吉水县全县有18个乡镇,目前,中波公司已经在15个乡镇设立了粮食储兑所,下一步,中波公司将依托基层供销社,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在粮食储兑所的基础上,增加大田托管服务站和电商服务站,实现“三站合一”,将各站点建设成覆盖全部公司业务的综合服务站。

                (三)实施电商服务,对接“互联网+”

                “互联网+”将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推动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的转型,最终实现从农业文明向信息文明的转型。下一步,中波公司将着力把握好“融合”“连接”“转型”这三个关键词,大力推进农业发展要素与互联网的有机融合,着力抓好农业发展载体与互联网的有效连接,努力实现农业“互联网+”条件下的转型发展,使公司及联合社的高附加值的有机绿色农产品及时销售出去,提高各方经济效益。

                (四)加快产业整合,建设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中波公司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由传统的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全力打造吉水县惠农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占地100亩,打造集良种育秧、农资仓储、大田托管服务平台、粮食烘干仓储加工、果蔬初加工、电商物流平台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的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通过公司目前形成的粮食银行、大田托管、电商平台、果蔬种植产业“四位一体”服务,将公司为农服务产业发展成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排头兵”,示范引领吉安市供销社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建设。

                五、几点建议

                (一)争取政府重视,加大扶持力度

                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体责任在于各级党委政府。目前总体上,吉安大田托管服务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作为新生事物,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足够的重视,对其在促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突出问题的作用还认识不够。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同时也希望总社、省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专门的推动大田托管工作文件,从政府层面高位推动。同时,大田托管以微利为主,制定政策性扶持措施促其稳定发展,在目前显的尤为重要。本着“支持不干预、服务不包办”的原则,加大对土地托管服务的资金、项目、贷款和保险等扶持力度。把土地托管服务纳入市、县设立的农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范围,对开展土地托管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或连片托管高价值经济作物的土地托管服务机构,财政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贴息贷款等扶持。对于土地托管服务形成一定规模的地块,优先安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地整理、特色农产品基地、小农水等涉农开发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土地托管服务机构承担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制定有针对性的信贷措施,加大对大田托管服务的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大田托管服务机构开展信用合作、资金互助和贷款担保试点,农业政策性保险也要向大田托管服务倾斜,提高大田托管服务机构对抗风险能力,保障大田托管服务稳定发展。

                (二)积极推动县级社会化惠农服务中心试点建设

                目前,中波公司已制定了建设占地100亩的县级农业社会化惠农服务中心规划。但是作为为农服务用地,不像工业用地创利税高,所以在相关工业园拿地也较为困难,这就给中波公司拓展大田托管业务带来十分不利影响。从省里拟出台的大田托管规划来看,重点是基层的惠农服务中心建设,而从中波公司实践来看,只有做大龙头企业,才能将服务延伸到基层,才能充分发挥惠农服务中心的作用。因此,我们建议一是要把建设县级惠农服务平台纳入规划,予以重点支持。二是帮助企业解决相应建设用地,使企业大田托管企业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三)加强引导和监管,防范风险

                中波公司大田托管服务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对其加强指导和监管十分必要。一是引导中波公司加强服务管理、丰富服务内容。中波公司与农户签订的托管服务协议,内容不够完善,也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违约条款,难免在服务过程中引发纠纷。所以,要引导中波公司规范完善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规定服务形式、收费标准、纠纷处理等各项内容,促进土地托管服务规范化发展。不断丰富托管服务内容,提供更多套餐式服务订单。二是引导中波公司加强与涉农企业、种粮大户和股份制合作社的合作。通过土地托管服务,中波公司和涉农企业、种粮大户实现双赢,加强他们之间的合作,是今后土地托管服务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三是建立土地托管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土地托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工作中要注意对法律、政策的把握,要严格执行托管合同,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