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研讨会在南昌召开

28.10.2015  15:15

  为推进《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工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于10月21~22日在江西南昌召开“《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研讨会”。国家总局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陈广耀处长、龙继红处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广乾博士等16位专家,省局药化注册处有关负责同志,我省济民可信药业等12家中药生产企业的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广耀处长对《条例》修订的进展和新形势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并就《条例》修订工作基本思路、中药品种保护的定位、保护的范围与条件、同品种保护模式、保护期限的设定与再保护、保护品种管理等进行了介绍。专家们就《条例》修订调研、修订思路、保护内容和长远发展等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省局药化注册处就我省中药品种保护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就《条例》修订内容进行了发言。济民可信药业、青峰药业、汇仁药业、江中药业和仁和药业等企业代表围绕研讨内容,结合各自实际,进行了发言。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应在鼓励自主创新上建立激励机制,重点保护中药的二次开发和特色、优势品种的做大做强,促进中药产业的发展;同时,建议《条例》修订应与药品注册管理制度有效衔接。(药化注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