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院召开会议规范全市法院司法行为

07.04.2015  17:01

        新法制报讯  张慧斌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规范年”活动动员大会,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强调,“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要全面集中的来一次司法行为的大体检,真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出28条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构建司法行为新常态。为此,吉安中院率先提出了吉安法院在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公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8条意见建议,全面纳入了此番“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中进行整改落实。

  据介绍,活动中,吉安两级法院将对全市法院极少数干警司法行为中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来一次大扫除、大清洗。“”,主要表现在心不净、手不净、嘴不净;“”,主要表现在司法乱作为、胡作为、不作为;“”,主要表现在形象差、作风差、态度差。

    严把案件质量关

  吉安中院将从立案信访、庭审程序、审判纪律、诉讼调解、文书制作、执行行为、司法作风、廉洁司法、司法礼仪等方面全面无死角的进行规范管理,不断细化内部管理,加强审判管理,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步入制度约束和规范管理之中。

  “案件质量是法官的基本人格,必须严把案件质量关,将质量钥匙交给制度。”吕清泉掷地有声。为此,吉安中院在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中,整体推进案件质量管理,以坚持把案件流程管理作为控制案件质量和审理程序的一条主线,牢牢抓住案件审理期限、卷宗评审归档两个点,紧扣证据质证审核、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充分说理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案件质量隐患。

  让民意沟通驶入“快车道

  会议要求,要让民意沟通驶入“快车道”,让群众在了解、信任与支持法院的基础上为法院“点赞”,为司法公信加分。为此,吉安中院在规范司法活动年中,将利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曝光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主动“揭短亮丑”,倒逼规范司法行为。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主阵地,加强诉讼服务网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以公开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