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廉政回访及时回应群众质疑 【补周三】

12.03.2015  16:03

 

    “我举报村书记贪污的事,你们为什么不立案?”近日,丰城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接到了一个质问电话。

      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立即召开部门会。“我们以前只重视已办结的自侦案件的监督,而忽视了特殊敏感案件,而这类案件恰恰是最能体现公平正义和人民期待的,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该院纪检组组长邹毅俊在会上说。

      以此为契机,《丰城市检察院关于纪检监察对特殊敏感案件廉政回访的实施意见(试行)》经该院检委会讨论正式出台。依据该《意见》,纪检监察人员通过对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上报的《案件月报表》进行查询,决定对2014年度“不立、不捕、不诉、撤案、上级交办、有重大影响”的21件特殊敏感案件进行“廉政盘点”。

      “廉政盘点”采取直接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电话和约见等方式,对该院所办理的案件当事人、被害人、举报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控告申诉人、辩护人等进行办案干警有无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有无索要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的宴请、钱物、高消费及娱乐活动,以及案件处理是否公正等廉政内容进行回访,重点掌握被害人、举报人等的心理状态和对案件办理的看法,对于有误解的有关人员,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并对存在的疑问耐心解答。

      “检察官尊重事实、依法办案,我佩服……”当看到纪检监察人员带去的对该村村书记及家属的廉政回访记录、《个案调查表》、《意见反馈表》以及对该案承办人的调查情况说明时,电话举报者诚恳地说。

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廉政盘点”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总结反馈,及时查证回访中发现的办案干警受贿、吃拿卡要、不文明执法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提交党组会并按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和该院的意见进行严厉处理。

截至目前,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已回访案件10件18人,回访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6家、征求到意见和建议5条,对1名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