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民宗局喜获“丰城市第十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0.02.2017  12:11

  新年伊始,丰城市民宗局喜获“丰城市第十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准予发放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性奖励。在近三年(2014—2016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紧贴市委、政府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文明丰城、美丽丰城建设,在着力提高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积极加强文明城市责任路段的值勤保洁工作。在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我局长期保持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人手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时派出人员在责任路段值勤保洁、打扫卫生、维护秩序,确保责任路段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局机关干部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塑造热情、热心服务的新形象;三是加强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育和管理。积极推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确保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有效的树立宗教活动场所文明和谐形象。

    丰城市民宗局   张勍俊

                  

马哲海副局长深入峡江县金坪民族乡调研
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