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武瓜农事件:4名城管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27.12.2013  19:36

  中新网长沙12月27日电 (记者 刘柱)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中,廖卫昌等4人涉嫌故意伤害案27日在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4名城管工作人员均获刑。

  永兴县人民法院官网最新公布,被告人廖卫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被告人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3年6个月。

  今年7月17日,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该县南强镇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夫妇发生冲突,在此过程中邓正加倒地身亡。

  后官方根据尸检结果认为,死者邓正加头、颈、肩部等处皮肤软组织损伤程度相对较轻,为非致命伤;死者邓正加系因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致双侧大脑额颞顶部及左侧小脑部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死亡。

  本网将继续关注本案详情。(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