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与不为为官

24.09.2015  13:01

  ●韩民

  随着《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施行,解决为官不为,已由社会舆论进入谈行并举的阶段。

  与为官不为的众人所知相比,不为为官的“知名度”显然要低一些,“曝光点”也少一些,这便为不为为官提供了潜滋暗长的空间。实际上,不为为官作为官场一弊,其时也长,为害也久,实际影响一点也不比为官不为来得小。而且,从其“过关斩将”的过程来看,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个干部能够提拔成功,从酝酿到推荐,从票决到任用,有程序把关,有关口看守,而且为国选才,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事实上却曝露出考察机制与过程的不严不实。一旦有人列入考查对象后,部分相关推荐者便产生“看好不看差”的附和心理,“重能耐、轻能力”的陈腐预期,“你方便、我方便”的好人主义。现在一些地方按要求把该把的关把起来,该负的责负起来,被列入延期考察、取消资格的人数达到一定的比例,就很能说明有关松把、有关不把时的疏漏。

  因为能力有限,这些不为为官者上任后,通常所做的“头等大事”便是“能不够,人来凑”,或招亲纳故,或呼朋唤友,把些个团团伙伙搞得严严实实,将些个帮帮派派搞得里里外外,一个好端端的单位风气,常常就因此变得是非纠葛、一蹶不振起来。

  作为一个与“官场潜规则”相生相伴的消极现象,不为为官带来的直接后果便是为官不为。试想,与不为为官者共事,经历上难以形成共鸣,官念上难以形成融洽,事业上难以形成同道,在这类人的领导下,做人做事之难便可想而知。长此以往,通常所说的“用错一个人,带坏一批人”,绝非言过其辞的夸饰之语。如今,整治为官不为已成气候。乘着这阵久蓄的态势,良好的导向,从为官不为出发,顺藤摸瓜,盘根究里,把那些实为为官不为之根源的不为为官找出来,予以合适的调整、恰当的处置,以便釜底抽薪,从根本上祛除为官不为的“病灶”,应该也是政治生态净化的应有之义、应行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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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