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开展“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日活动

05.03.2014  23:3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3月5日,省公安厅在余干县江埠乡大港村开展“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日活动。省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风范》杂志主编刘大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跃辉参加了志愿服务活动。

来到大港村,刘大胜、王跃辉共同为腾飞小学“江西省公安厅直属机关志愿服务工作站”揭牌,捐赠了厅机关助学基金,调研大港村扶贫工作,走访慰问贫困户,并与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厅机关志愿者结合农村交通实际,以情景模拟教学、交通安全游戏体验等形式,为全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促进学生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交通行为习惯的养成。

来到余干县公安局群众工作室,刘大胜、王跃辉一行对余干县公安局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机制,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多年来,省公安厅机关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眼于满足基层和群众的各类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警种专业特色,动员组织志愿者尤其是党员干部到社区、农村,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公安厅机关志愿服务活动总体上呈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坚持抓常态长效,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机关组建了志愿服务队,建立了结对帮扶机制,广泛开展警民共建进社区、结对帮扶进农村、安全知识进学校“三进”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坚持抓载体创新,着力打造志愿服务精品课程,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实行了一对一、点对点的关爱帮扶;三是坚持抓工作结合,将志愿服务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志愿服务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志愿服务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服务作用,形成合力,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