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江西乡镇干部晋升新舞台

16.01.2015  03:38

人民网南昌1月15日电 (魏本貌 肖成)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公务员职级待遇,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江西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和有关规定,正式出台《江西省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乡镇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这两种非领导职务,探索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江西明确要求,各乡镇机关设置的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职数,不得超过其行政编制内已核定的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后,乡镇机关一律不得设置正、副科级干部等其它不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非领导职务名称。乡镇机关配备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后,各地党委要加强对这批干部的日常管理,与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同要求、同考核、同监督、同使用。

对于提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人选范围,江西进行了明确规定:各地核定的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仅限于解决长期在乡镇机关工作,必须在乡镇机关工作5年以上;一贯表现优秀且年龄相对偏大公务员的职务待遇;县(市、区)直部门和其他机关人员一律不得挤占。乡镇机关已提(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再兼任科级领导职务。

江西规定县(市、区)委书记是乡镇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配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县(市、区)委组织部长是具体责任人,严禁不按规定比例核定职数,严禁未核先配,严禁借机产生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