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促改革 激发创业新活力
主动作为促改革 激发创业新活力
----江西工商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释放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江西重质不重量,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前提下,经省政府同意,确定选择5个功能区(赣江新区、南昌高新区、九江经开区、新余高新区、赣州经开区)为“证照分离”改革先行试点地区,优化营商环境。
“证照分离”改革核心就是对企业涉及频度高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取消审批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释放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江西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我省确定了101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其中完全取消审批6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22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6项,强化准入监管33项。
“取消审批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即, 取消一批审批事项。 对一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调整一批 “ 审改备 ” 事项。 对一批政府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制度调整为备案登记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实行一批承诺制事项。 对一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
为大力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省工商局 一是 迅即成立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注册局、个私处、监管局、法规处和信息中心组成,办公室设在注册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5个试点功能区复制推广上海浦东“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的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 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工商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 与省编办共同举办了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培训班,对试点单位及试点设区市编办、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授课培训,让大家能够领会改革意义、知晓改革内容、熟悉业务流程,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 强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事中事后监管。配合省编办积极主动协调和督促我省开展试点的5个功能区和相关省直单位、设区市及县市区单位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出台完善相应监管措施。 五是 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务系统和公示系统功能,加强部门信息推送和共享,以适应“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需要。
目前,我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的省直单位、设区市及县市区单位已制定出台具体监管措施和工作方案。据统计,2018年1-3月份,我省5个“证照分离”试点单位办理涉及“证照分离”业务共计529件。其中:审批改备案11件,全面实行告知承诺103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16件,强化准入监管39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