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绿色主旋律——九江市环保工作亮点回眸

25.04.2016  15:04

  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在自我加压和外部承压中艰难前行,初步扭转了环境监管执法失之于宽的局面。回顾全年,梳理着圆满完成的一件件工作、取得的一项项成绩、打造的一个个亮点、群众的一声声赞誉,让每一名环保人的内心充满温暖。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披星戴月现场检查、放弃公休巡查执法……一年来的辛勤忙碌,收获的是九江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2015年,大气环境质量306天为优良天数,优良率为84%;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服务发展  实现经济发展结构大优化   

  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前提下,环保部门一方面严格项目准入,将“两资一高”企业拒之门外,一方面加强管理,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帮助园区企业转型升级,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严控项目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坚持项目引进五个不批准。2015年以来,我市市本级共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8个;坚持规划环评园区先行,先后开展了九江沙城工业园、彭泽工业园、德安工业园、湖口金砂湾工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全年市本级共受理行政服务事项397件,办结397件,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48件,公共服务事项249件。所有办结项目从受理到审批均做到了规范操作,在承诺时限内提前办结,实现了零差错、无投诉、高效率,提前办结率100%。 

  清理违法项目,助推产业升级。2015年以来,全市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查出全市违法建设项目869家。其中,未批先建368家,批建不符17家,未验生产495家,治污设施不配套330家,现完成整改28家(1家批建不符项目自己停产拆除)。查处阻碍环境执法监管土政策24件,已纠正16件。出台《九江市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九江市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开展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园区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体制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取消了项目审批环境工程评估环节;完成了市环科所环评体制改革,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积极稳妥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做到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简便则简便。 

  重拳出击  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大跨越   

  2015年以来,市环保局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重拳出击,先后组织了全市“沿江、沿湖、沿河”企业环境大排查、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大规模专项行动,迎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环保综合督查,多项工作超历史,初步扭转了环境监管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局面,实现了环境监管执法大跨越。 

  重检查,严管排污重点企业。2015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5384人次,对3346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先后开展了“沿江、沿湖、沿河”重点企业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环境保护大检查,对湖口、彭泽、永修三县重点化工园区进行省、市、县三级联检。 

  重处罚,震慑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环境执法实现突破性进展,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832家,违法排污企业226家。对违法企业责令停止建设48家,责令停产397家,责令限期改正582家,取缔关闭43家;对170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件,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案件66件,移送拘留案件11件,行政处罚金额达774.208万元(其中市本级191.686万元)。强化排污费征收,2015年,全市征收排污费10759.9万元(其中市本级3018.8万元),连续4年排污收费超亿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重合作,增强环境执法力量。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和部门职责;建立市级环境保护重大事项环境保护委员会协调会商制度;建立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协作机制,切实提升环保执法效力和司法保障。强化事故应急处置,先后成功处置星火有机硅厂火灾次生消防水外排、财兴卫浴电镀一线火灾次生消防水外排等突发环境事件8件,控制和防范了环境风险。 

  加大投入  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大提升   

  2015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线监控能力建设的投入,全市环保能力有了新提升,基本实现年初预定的目标。 

  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大幅提升。积极推进县级环境监测能力达标。2015年,庐山区、瑞昌市等7个县级环境监测站通过Ⅲ级站计量认证;积极推进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市共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2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3个;积极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我市国控企业安装了70套在线监控系统,其中水污染源9套,气污染源35套,污水处理16套。 

  环境监察执法手段大幅提升。按照网格化的工作方案,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场所。全市共划分为市、县(区)、乡(镇)、村(街道)、企业五级环境监管网络。瑞昌市、星子县、彭泽县率先完成网格化管理划分工作并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