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关于举办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16.09.2014  12:07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电力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于9月下旬在南昌举办一期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电力企业初(换)取安全资格证的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定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2.《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32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2〕14号)。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三)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

(四)职业安全健康;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解读;

(六)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

(七)电力企业安全文化。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4年9月22-27日(22日上午报到);

(二)地点:泰莱宾馆(南昌市下正街17号,八一桥下,原电力大厦)。

四、发证 

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全国统一的综合类安全资格证。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江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万玉平  电话:0791—85257107,手机:13576082322。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联系人:程光俊    13870879039 

泰莱宾馆总台电话:0791-86805009、86803999。

(二)请每位学员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三张,报到时交会务组。

(三)培训班实行上、下课签到制,凡代考或舞弊者均取消考试资格,重新参加培训。


附件:  1.电力企业安全资格培训班课程安排

2.江西省安全资格证书申请表(主要负责人) 

3.江西省安全资格证书申请表(安全管理人员)


附件

 

江西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