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踩踏事件 南昌举办大型集会须提前20天申请

05.02.2015  11:08

    2月4日,记者获悉,为吸取“上海外滩陈毅广场踩踏事件”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南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审批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必须向公安部门申请审批报备,活动举办前必须向应急部门报告。

    根据通知,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承办者均需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或各区公安分局、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申请审批。未提出申请或未进行报备并获得许可,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承办者在活动举办前须向应急部门报告。(记者陈文秀、实习生舒香荣、江国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