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崇玉:举报公安分局局长为啥舍近求远?

12.02.2015  12:42

  2月8日,微博用户“立春后的新希望”发布视频。视频中,保定市人大代表杨志国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安刚举报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问题。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称,纪委已经收到了杨志国等人的举报材料,目前正在核实材料内容。”

  举报公安分局局长为啥舍近求远?答案就是“江湖”太险恶,无奈之下求助于“庙堂”,保定市人大代表杨志国说出了心里话:“自己是高新区贤台乡中南韩村村支书,因为行政区划受马永乐的管理。”从举报人的身份来看,是一名村干部和市人大代表,按理说,他对官场有自己的看法,对当地的纪检监察机关不信任,“是希望在即将召开全国两会的时间点上,引起网友的大量转发,从而引起北京相关领导的关注,将马永乐绳之以法。”这是一个可悲而又真实存在的现实。

  举报腐败关键的是要有证据,人大代表杨志国列出了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标价卖官等腐败证据,有了证据不能轻易举报,就是害怕受到打击报复,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当举报人没有安全感,求助于媒体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随着事情的不断发酵,“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称,目前已经收到了杨志国等人的举报材料,正在对材料内容进行核实,将对此事进行严肃调查。”看来,借助于媒体的广泛关注,当地纪委不仅仅是摆姿态,确实需要用调查结果来回应。

  类似举报人杨志国这样有证据却苦于举报“无门”的情况到底有多少?从杨志国爆料后引发的转发量和关注度来说,其舍近求远的做法是成功的,不仅达到了揭发检举的目的,还巧妙地保护了自己,看似成功,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如此幸运。这种做法也不利于提倡,举报的证据核实不管上报到那里,还得返回到当地纪委办理,绕了一圈还是要回到原地。最好的办法是,地方要尽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特别是“家门口”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起威信,如果威信高,何必舍近求远搞“越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