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检察官被举报婚外情 情妇称为其堕胎3次

06.05.2015  10:44


据称为张德志给黄女士手写的欠条。本组稿件由黄女士供图


黄女士称,侧躺在她身边的男子就是张德志。

  新京报讯 (记者林斐然 王大鹏 实习生刘冰洋)昨日下午,有消息源向新京报记者爆料称,湖北宣恩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张德志与其长期保持婚外情人关系。爆料人黄女士称,其自2011年始与张开始交往,自次年开始,二人长期保持婚外同居关系。

  昨日下午,湖北省恩施州检察院纪检组工作人员就此回应,纪检组已收到相关举报材料,张德志已在今年2月被免去宣恩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职务,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举报人:为其三次堕胎

  黄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二人经朋友介绍在KTV结识,此后张德志就对她展开了追求,二人陷入热恋。

  “张德志最开始说他已经离婚了,只有一个女孩由母亲照料。”黄女士称,张此后在恩施市土桥坝附近小区租了房,并给她每天约50元的生活费。

  她称,他们经常在张出差期间密会,“一般是他告诉我地点,他先去我再去找他,也有我先去等他的情况。

  由黄女士提供的一张照片显示,一上半身赤裸的男子正在酣睡,而黄女士就侧躺在他身边,黄女士称该男子就是张德志。

  而另一份视频录像显示,该男子身着深色运动服,与摄录人共躺在一张窄床上。“这是我为张德志第三次打胎的时候,他陪我挂药时候拍的。”黄女士说。

  她称,在同居期间其曾先后为张打胎三次,而张多次保证自己一定会对其身体健康负责到底,但其最后彻底消失,连电话都不接,“第三次我的身体已经不能继续打胎了,为此他在打胎前给了我五万元,事后又给了我十万元作为补偿”。

  而黄女士表示,至今仍留存有张德志给她写的一张手写欠条。根据欠条照片显示,张明确将于黄女士结婚证领取时支付人民币10万元整,底部按有手印,落款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

  免职为普通科员上班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与张德志取得联系,在电话中他表示对该问题不愿多提,声称“没有这回事,照片可以拼接”。

  记者检索网络发现,在2014年10月21日,张德志曾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身份出席宣恩县检察院会议,并就整改“四风”工作发表讲话。

  随后,记者致电恩施州检察院纪检组询问相关情况,田姓负责人称,张德志确系恩施州检察院工作人员,曾任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并于2013年下派至宣恩县检察院担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职。

  纪检组在今年2月份收到相关举报材料后,立即就此事召开了党组会议,并按照程序免去张德志现有职务,结束其下派期。据其介绍,张德志目前以普通科员身份上班,并等待调查处理结果。

  上述负责人表示,院方对此事非常重视,绝不会有所偏袒,目前该案正在积极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