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公安局四项举措实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零积压”
近年来,宁都县公安局坚持把信访维稳工作贯穿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预防,创新工作举措,实现了矛盾纠纷“零上交”,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零积压”,取得了矛盾化解、促进和谐“双赢”的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历年来上级交办的37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得到化解,未新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一、扭住源头,重在治本,有效预防问题发生。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契机,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及时落实化解举措和落实责任,避免“小事坐大,易事拖难”。注重矛盾纠纷的引导和疏通,改变“以简单处罚了事”的被动做法,强调从根本上化解,真正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二是规范接处警工作。抓住接处警案事件的受理、处置、调查取证等环节,要求民警严格执行着装携装规定,及时做好录音、拍照等现场取证工作,并坚持做到一日一抽查、一周一通报,最大限度防止因接处警不当引发信访问题。三是定期分析信访事项。每月对信访事项和信访重点人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充分掌握信访事件动态变化,及时研究制定处置措施,特别是对有上访苗头的在办伤害纠纷、经济赔偿案件,落实责任民警跟进稳控,及时向当事人告知办理进度和未办结原因,提高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防止引发信访投诉。
二、缩短距离,减少环节,搭建警民沟通平台。一是坚持开门接访。坚持完善局长接待日和局领导接访制度,局长每月15日接访,政委每月25日接访,并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坐班接访,有关单位派员参加,保证群众随到随访,对当场可以解决或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切实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二是坚持带案下访。结合开展的“三访三评”大走访、春节慰问和“民调评警”等系列爱民实践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重点信访问题,主动深入群众家中走访调查化解,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对上级交办案件及重点、热点、难点案件,实地分析研究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使更多的信访案件息诉罢访。三是坚持回访反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均及时告知处理意见和建议。对重点问题,树立“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化解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意识,切实做到掌握情况、解决困难,促进信访人教育转化,达到稳控管理的目的。
三、强化责任,动真碰硬,推动信访案件化解。一是强化领导包案。明确各部门、警种“一把手”为本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管理,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省市县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解决,逐案落实“五定五包”,即:定责任领导、定承办单位、定具体承办人、定责任要求、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包解决、包落实、包疏导、包稳定。二是强化挂牌督办。对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信访问题,按照一个信访班子、一个化解方案、一个处置预案、一套奖惩办法的“四个一”工作要求,由包案局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具体负责,限期办结。三是强化倒查问责。把强化责任倒查追究作为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任务、促进结案息诉的强有力手段,制定了信访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同时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纳入绩效考评的基础上,采取“半月一排名、半月一通报”的办法,对信访案件化解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讲评通报,对旧案未解决及新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行诫勉谈话,采取组织惩罚措施。
四、情法并用,攻坚克难,实现信访案件零积压。一是强化积案攻坚。针对因案件久侦未破、久抓未获、久办未结引发的信访案件,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组成精干专案组,穷尽一切措施和手段,组织开展破案攻坚,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挽回群众损失。2011年以来,7起因案件引发的信访积案全部侦破。同时对已经失去破案条件以及存在瑕疵的信访积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支持,依法按政策实施救助,解决受害人家庭实际困难,以情感人,促其停访息诉。2011年以来,安排住房3人、廉租房2人,办理低保14人,给予困难救济6人,办理户口登记9人。二是强化教育疏导。针对上访人特别是老信访户对法律理解错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上访要解决”的偏执思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法院执法监督员、律师参加,通过宣讲政策、释法说理,扭转上访人的偏执思想和错误认识,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等正当方式解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如李某信访积案当事人思想固执,错误认为对其打架斗殴案件处理不到位,反复多次缠访、越级访,通过多方多次思想开导、法律宣传、严词告诫,当事人最终答应停止上访,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对无理缠访闹访、违法滋事的上访人,坚决依法处理,起到处理极少数、引导教育大多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