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会召开

24.03.2014  16:53
  3月22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反馈暨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议在沪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建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上海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利民指出,2011年我国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党中央国务院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确定为战略性任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的成绩,是上海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缩影,也是全国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范例。   刘利民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保障到位。要对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备忘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部署工作,确保落实到位,督促按期完成。二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创新学校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合理调整和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三是加强农村和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四是坚持兜底原则,补齐均衡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全面改善贫苦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是注重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引导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六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措施,严格督导过程,严格评估认定程序,完善公示公告制度,建立监测和复查制度。   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指出,上海将始终把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继续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她表示,今后上海将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加强并优化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领导;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质量与公平并重,努力实现上海义务教育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陈舜主持会议。督导检查组组长、国家督学杨希文代表督导组反馈意见。各地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前现场考察了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上海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个教师”为政策导向,坚持均衡与发展相统一、政府职责落实和学校主动发展相协调、硬件建设与内涵发展并重、自主发展与城乡联动相结合,扎实推进上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3月16日至2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深入上海进行随机抽样督导评估。   在沪期间,刘利民还先后到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就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教师教育改革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