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筑牢耕地保护“防护墙”

15.04.2015  17:10

乐安县国土资源局注重发挥乡(镇)、村在耕地保护中的第一防线作用, 严格四个环节筑牢耕地保护“防护墙”,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确保了54.26万亩耕地和44.1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强化舆论引导,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为契机,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珍惜资源、保护耕地的意识。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五不准”,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档案、永久性保护标志牌、数据库和相关管理制度,并与各乡(镇)、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 

严把土地审批关,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有关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做到能使用非耕地的不使用耕地,尽可能不占用或少占用基本农田;非农建设一律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严格管制土地用途,从严控制用地面积,防止乱占耕地现象的发生。 

规范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切实抓好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动态巡查网络建设,实行县、乡(镇)、村三级联合执法监察,从源头上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明确巡查任务、职责以及巡查范围,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察网络,确保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