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让青少年共享法治蓝天
本报乐平讯 (江西日报记者曹耘 通讯员朱媛媛)“同学们,什么是法律呢?举个例子,大家进行体育比赛,得先要有规则……”在乐平市第五小学四(1)班的一堂法制教育课上,该校法制副校长、检察官徐美琴娓娓道出法律概念,一下子就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从2007年起,乐平市选派政法干部常驻校园担任法制副校长,依托他们的专业知识每周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多项法治教育活动,已成为乐平市中小学校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近年来,乐平市通过构建“校内法制副校长常驻”、“校外专业小分队帮扶”、“重点服务好6类青少年对象”的“1+1+6”模式,分类分层次推进普法教育。目前,乐平市75所城乡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已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积极参与校园法治建设,协助学校依法管理,参与学校、学生涉法涉诉事件的处理和调解。在乐平市双田二中,法制副校长、民警梁献钢建立阳光守候工程,由民警、老师和村干部组成“守候小组”,对留守青少年实行“单人单档”, 形成“一对一”的法律援助模式。
在强化学校教育的基础上,乐平市不断整合“公检法司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帮扶队伍,以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六大类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广泛摸底统计,并在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信息数据库,有的放矢、分类施教。
目前,该市已有800多名志愿者投身青少年普法帮教活动,先后开办青少年自护教育流动课堂,启动“阳光解冻班”、“我帮你(WHY)青春工作室”等,在重点青少年群体中大力弘扬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安全的良好氛围。数据显示,乐平青少年涉罪人数和犯罪人数逐年下降,2013年同比分别下降6.67%和5.64%,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期相比下降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