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丁乔:官员“开箱有喜”,名曰“牢狱之灾”

14.05.2015  11:20

  预感到自己受贿的事将东窗事发,便将受贿款分别装入行贿者所送的名酒箱中重新封存,对领导谎称自己“开箱有喜”,中大奖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某团原副团长何立新竟然如此自证“清白”。(5月13日《法制日报》)

  何某任职期间以收受贿赂45万元,玩忽职守造成2700多万元巨额公款被挪用无法追回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回顾该案件,何某发现赵某因挪用“倒贷”公款2700多万元,向公安机关报案,在调查赵某案件的过程中,牵出何某收受赵某贿赂一案。何某已知“纸包不住火”,于是“急中生智”,向领导汇报自己买的酒印有“开箱有喜”字样,并且中奖率达16%,不料,谎言被领导识破,锒铛入狱。看来,何某搬石头砸自己的脚,除了编造“开箱有喜”的谎言外,告发赵某挪用公款也让自己罪上加罪。

  赵某、何某二人本身就存在非法的利益勾当,何某利用职务之便“照顾”赵某的生意,赵某为表示“孝敬”,先后向何某送了45万元的“孝敬费”,以及五粮液一箱、红花郎酒一箱、金剑南酒一箱、软中华香烟6条。但是令何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以单位名义委托赵某“倒贷”2700多万元的公款,居然落入了赵某自己的口袋,何某为追回公款,向公安机关报案。赵某的落网让何某意识到东窗事发,于是把40万元贿赂而来的赃款装入贿赂而来的酒箱中,以为可以用“开箱有喜”的方式自证其“清白”,可惜,中的“大奖”名曰“牢狱之灾”。笔者认为,何某这种试图蒙混过关的掩饰方法,堪称史上没有技术含量的低级手法。

  何某落网,应该说,从与何某二人的合演“二人转”开始就是注定的,只是何某根本不知道“羊毛始终是出在羊身上”的道理。赵某虽然给了何某45万元的“孝敬费”,但是从何某处得到的利益远远大于45万元,把帮助何某“倒贷”而来的2700多万元装进自己的口袋,是赵某“放长线钓大鱼”的“收网利益”。何某“发财”靠赵某,落马也因赵某,可谓“成也萧何败萧何”,但是,将何某送进监狱的归根结底还是何某自己。

  在“老虎”和“苍蝇”一起拍的高压反腐态势下,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贪腐行径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随着贪污腐败的手段越来越创新,查处贪污腐败的方式方法也在与时俱进,不管贪官手段再高明、手法再创新,始终逃不出党纪国法的“五指山”。我们万万没有想到,除了境外开户转移赃款,存入亲戚朋友名下分散赃款等方式,居然还有“开箱有喜”式的自证“清白”,何某是高估了自己还是低估了领导?领导一眼就识破“开箱有喜”谎言,可见何某的“招数”不是一般的低级无技术含量。“开箱有喜”的确开出了40万元的“大奖”,但是何某也因此“大奖”搭上了15年的自由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