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交车一乘客被盗要求停车抓贼 70余乘客配合检查

01.01.2014  11:39

公交车因有一乘客遭窃停在路边等待民警调查

乘客让民警检查手提包

乘客打开手提包向失主证明清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谢子玥 报道:12月31日早上,正值上班高峰期,南昌245路公交车上,一名乘客发现钱包被偷,报警后,请司机停车并关闭车门排查嫌疑人。警察赶到后,车上乘客验明身份以证清白后下车离开。前后历时约50分钟。

   公交车上遭扒女子财物被盗

  “司机,别开门!我的钱包丢了!”上午8点50左右,正是人们上班乘车的高峰期,一辆245路公交车刚开进红谷滩鼎峰中央,司机正准备开门,女乘客卢女士突然惊叫起来。原来,她钱包不翼而飞,里面有2千多元现金、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

  卢女士当即要求司机别开门,靠边停车,报警抓小偷。女乘客说,这一路下车的人很少,小偷很有可能还在车上。于是,司机将车停在了路边。

   上班高峰期近70名乘客苦等抓小偷

  “天啊,我9点钟上班呢,如果今天没迟到,就能拿一个月的全勤奖了。”“我老妈还在医院等呢,老人家都还没吃早餐。”……当时正值上班高峰期,车上有70余乘客。当得知有乘客被盗,公交车司机关门停车抓小偷时,车上不少乘客们焦急起来,但表示能够理解失主的心情,同意配合调查。卢女士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十分钟后,红谷滩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由于是公交上发生的盗窃案,他们只能移交给交通治安民警。等了一会儿,交通治安民警赶到,展开调查。

   无确凿证据警察只能验身份

  了解案件详情后,办案民警表示,卢女士发现钱包被盗是在红谷大道的怡园路口处,距离当前站台已经过了2站,小偷可能在中途就下了车。而对于卢女士希望警方对乘客搜身的要求,因为没有确凿证据,不能随便搜身。

  最后,民警在车门处,一一检查下车乘客的身份证件。失主卢女士也配合民警回派出所做笔录。此时是9点40分,事件前后历时约50分钟。

   律师:失主行为并无不妥 失主与乘客应相互理解

  关于公交车司机的做法,江西一阳律师事务所的陈海兵律师称,这名女乘客和司机的行为并无不妥。“乘公交车时财物被盗,公交车有可能是第一现场,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司机也有义务保护现场。虽然根据一般的民法避险原理,为保护某些利益使其免受损害并不应以牺牲更大的利益为代价。”

  “面对他人利益遭受损害时,应该多一些相互理解的仁慈之心。”陈律师表示,中国刑事法律虽然强调任何公民都应当在犯罪行为发生的时候有报警和协助侦破案件义务,但因缺乏明确的制裁,所以该义务在本质上仍属于一种道德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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