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严把“三关”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
14.11.2014 18:5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一是严把“药品批发关”。药品批发企业必须严格审核购货单位资质,只能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单位,并与其经营和使用范围相适应。加强对购货单位采购人员身份的核实,防止无资质企业、单位和个人冒用他人合法资质套购药品。
二是严把“药品零售关”。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规定,对于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销售时应当认真执行处方审核、签章和留存等规定,不能提供医师处方的,一律严禁销售。认真落实执业药师在岗执业的要求,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和合理用药指导。
三是严把“药品监管关”。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行为的日常监督,加大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审核资质、开具票据或销售凭证、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及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力度。(九江县局供稿)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14.11.2014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