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管

07.07.2014  18:29

今年以来,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规范矿业开采秩序,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九江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监督管理工作。

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自今年二月份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县35家矿山企业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年检工作采取内业资料审查和外业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三率”、法定费用缴纳、矿产资源储量占用登记、有无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等13个方面进行检查,  通过年检,合格率达占100%,有效地督促和监督了矿山企业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确保了矿山的合理开采和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 对全县矿山企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矿山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量,提交报告,审查验收等工作。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摸清了家底,准确掌握了矿山储量变化情况,为开展矿产资源规费征收工作打下了基础,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升了管理与服务水平。

强化日常税费征管工作。 利用前期储量动态检测成果和县物价局出具的矿产品销售价格可行性认证报告,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严格做好资源补偿费申报,入库存、清算、统计和票据管理工作,每笔补偿费由专人核定,财务开出专用缴款书,由采矿权人直接就地缴入中央金库,通过各种措施,大大提高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率和征管水平。截止2014年6月共收取采矿权价款107.42万元,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903.85万元。

严格规范新设矿山审批工作。 凡在县内新上矿山开采项目,必须经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必须严格按照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凡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不符合环保要求及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一律不予批准立项。截止目前,今年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2宗,总面积0.0388平方公里,总储量77.898万立方米,总成交价45.7万元,均为砖瓦用页岩矿。

严厉打击违规采矿行为。 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加大对矿山企业日常法规宣传和动态巡查工作,开展对正在实施的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违规开采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始终保持高压的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营造依法有序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