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独具特色“两站”“两员”建设 循序渐进

13.06.2016  13:24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推广重庆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两站”“两员”建设经验做法的通知》(赣安〔2016〕8号)和厅交管局印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赣公交管〔2016〕65号)文件要求,九江县交警部门积极响应、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分类指导、创新方法、规范建设。九江县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循序渐进。

截止目前,九江县已经在江洲镇、马回岭镇率先建成交通安全管理站,在狮子鸡岭村和沙河经济开发区泉塘村率先建成交通安全劝导站,其中泉塘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获得全市规范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获得奖金3000元以资鼓励。自“两站”“两员”建成之后,共调解轻微交通事故160余起,劝导交通安全违法行为1240余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70余场次,教育群众20000余人次。接下来将在全县13个乡镇全面建成交通安全管理站、106个村建成交通安全劝导站,力争在全市乃至全省开展规范化、标准化、接地气、有特色的“两站”“两员”建设。

交警部门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干崇生为组长、教导员黄建斌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铺开农村 “两站”“两员”建设,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乡(镇)政府为交通安全管理站提供日常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文件柜、反光背心、指挥棒、口哨、机动车及驾驶人台账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悬挂交通安全管理站标牌及工作职责、交通安全员信息,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建立完善机动车和驾驶人基本信息等工作台帐;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助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组织指导各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开展工作。同时在县辖区固定房屋、简易房屋或群众候车亭内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悬挂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劝导站负责人及协管员信息,配备圆锥桶、反光背心、红袖标、口哨、5-6个反光锥筒、停车指示牌等装备,以及机动车及驾驶人台账薄、劝导检查登记薄等资料。科学安排勤务,在节假日、学生上下学、农村赶集日、早晚出行高峰,以及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时段,组织劝导站协管员上岗履职。在城乡结合处、乡镇赶集地出入口、乡村道路交汇路口等重要路段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悬挂 “交通安全劝导站”标牌,掌握机动车、驾驶人基础信息,建立台帐;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或组织集中学习;在劝导站检查、劝导、纠正超员、酒驾、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利用手机等设备固定证据后,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督促新购机动车的群众办牌办证;遇冰雪、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政府并采取措施进行道路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