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一批单位和个人在第十四届江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中受表彰

19.01.2016  19:29

近两年来,全市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大力弘扬“中国梦·劳动美”主旋律,在奏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强音和推动九江赶超发展中,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品格高尚、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日前,省总工会对2015年第十四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做出表彰决定,并向第十四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颁发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我市一批单位和个人获奖。

国电九江发电厂(公司)荣获“第十四届江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同时被授予“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称号。汪泉,国网彭泽县供电公司电力工程师;梁森元,江西彭泽杨梓邮政支局投递员,荣获“第十四届江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同时被“授予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我市5家单位荣获“第十四届江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分别是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国网江西彭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彭泽县地方税务局、江西彭泽渊明小学、国网九江市庐山区供电公司。荣获“第十四届江西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的有7人,分别是戴水银(女),九江联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店长;蔡春喜,庐山西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船员;吴喜平,江西彭泽县杨梓田丰卫生所执业医师;桂长菊(女),九江星子县白鹿镇敬老院院长;曾灵芝(女),九江第一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王鹰,江西彭泽邮政局督训师;谢刚,江西彭泽县邮政局马当支局职工。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创先争优、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为建设做大九江,建工双核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