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三个强化”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30.10.2014  11:14

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以来,九江市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森林防火作为林区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做细做实,具体做好“三个强化”,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安全。

一是强化责任制落实。各地要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责任书要求,细化责任目标,明确责任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火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森林防火资金专户管理。

二是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各地要树立“森林防火,教育先行”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做到依法、科学、安全用火。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广泛开展预防火灾宣传教育,着力加强火灾预防设施建设。重要时期要及时颁布“禁火令”,加强“六类”特殊人群监护,加强对林区旅游等流动人员的管理,加大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切实管住野外火源。

三是强化火灾应急处置。各级防火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级指挥部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应根据火情态势及时启动扑火预案,迅速调集重兵扑救。要抓好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加强扑火培训演练,提高扑火实战能力。各专业森林消防队、半专业扑火队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做好随时出击火场准备。同时,扑救森林火灾时严禁动用妇女、儿童、老弱病残者等不适宜人群上山扑火,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