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严查春季开学乱收费

17.03.2015  10:23
   3月1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学校明确教育收费政策,严禁擅立名目乱收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教育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同时遵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收费工作。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举报电话必须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遵守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对于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一律视为违规收费。 

  早在2月5日,省教育厅已与各设区市教育局签订了《责任状》。《责任状》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制止和纠正当地学校的乱收费行为。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还要公开曝光。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严查乱收费,我市已在9日开始了对全市各地学校安全及开学工作的全面督查,其中将重点督查学校开学各项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九江日报记者  邹雅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