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亮出房地产去库存组合拳

27.06.2016  20:53

  化解房地产库存是今年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之一,九江市房地产该如何“去库存”?怎样才能保持长期健康发展?日前,九江市举行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化解九江市房地产库存,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出台《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九江市共亮出了20条化解房地产库存的“组合拳”,从而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截至5月底,九江市商品住宅库存面积644.65万平方米,去化时间为13.98个月。其中,中心城区商品住宅187.12万平方米,去化时间为9.44个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吴海林介绍,《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一共有20条,主要内容包括“两优惠、三停止、四优化、五鼓励和加强监管监督”。   

  “两优惠”一是实行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优惠。在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交易契税税率的基础上,自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按契税征收的50%进行奖励,先征后奖;自2016年5月10日起对承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非住宅的纳税人,其契税基准税率由4%下调至3%;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非住宅的,予以契税税额50%奖励,先征后奖。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使用政策优惠。九江市在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降低首套自住房贷款(包括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公积金购房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付款比例、延长贷款期限、放宽提取政策、开展购房贷款“商转公”业务、支持无房职工租住公租房及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实施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体化”政策、启动省外异地贷款业务、降低开发企业贷款保证金比例等9个方面实行优惠政策。   

  “三停止”是中心城区不再新开工建设公租房,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停止审批以特定人群、优惠价格、定向供应的团购房项目;停止利用存量划拨土地建设单位集资房。   

  “四优化”分别是,优化供应规模,保证合理商品房供应规模;优化供应结构,针对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和房地产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鼓励和培育新需求;优化供应品质,支持主动变更能提供冬暖夏凉、功能齐全、绿色环保、刺激新需求的房地产项目规划及户型方案;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房地产有关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市公安、卫生、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对户籍、医疗、就学、就业等方面为购房的农民工及外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五鼓励”即鼓励农村人口进城买房,农民自2016年5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政府给予所纳契税100%的奖励;鼓励市外人员来九江购房,为吸引鼓励市外人员来九江创业购房,市外人员(包括外省、外市、外县等)在户籍、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公积金等政策方面享受与九江市市民同等待遇;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其中中心城区农房货币补偿安置率不低于50%,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评估价25%的货币安置补助,并引导棚改居民从市场中购买商品房解决安置问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跨界经济;鼓励企业“租售并举”和发展租赁市场。   

  九江市还将全面建立房地产信息交流制度,对症施策,精准调控;健全贯穿商品房开发、建设、销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强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检查考核问责。市化解商品房库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政府化解商品房库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商品房去库存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