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公路局一站长酒后身亡 涉事两负责人被免职
06.11.2013 21:37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南昌11月6日电 (肖成)近日,江西九江市纪委就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餐饮酒进行查处并发出通报。
10月28日上午,九江市公路局下属单位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党支部书记胡某、副处长曹某及机管站站长李某等一行到共青城九江市南湖路网项目检查工作。中午,胡某等三人在项目工地负责人的邀请下到共青城九江市鄱阳湖大道项目经理部食堂用餐。就餐时,项目工地负责人提议喝点自酿酒,胡某先拒绝,后因盛情难却,未继续坚持,与曹某、李某、郭某等3人饮了酒。下午,九江市路桥工程处机管站站长李某意外死亡。
通报称,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党支部书记胡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九江市公路管理局管理不严,事后未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九江市公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处长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九江市纪委对三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九江市公路局决定,免去胡某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记过处分;免去曹某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副处长职务,给予记过处分;给予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干部胡某(共青城九江市南湖路网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九江市路桥工程处职工龚某(共青城九江市南湖路网项目经理部后勤负责人、司机)、九江市路桥工程处干部郭某(共青城九江市南湖路网项目经理部机务负责人)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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