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打响新《环保法》实施第一枪

11.03.2015  10:21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元月底开始,市环保局全面启动了“沿江、沿湖、沿河”环境安全隐患交叉执法环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我市“沿江、沿湖、沿河”环境安全隐患交叉执法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00余人,出动执法车辆50余辆,排查企业159家,责令限期改正17家,关闭企业6家,停产整改3家,取缔搬迁1家,移送司法1家。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为新《环保法》在九江“落地生根”打响了第一枪。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防范和规避包庇企业行为发生,市环保局专门从全市各县区抽调环境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全市监管力量,分成三个组,十三个小分队,对全市各县区实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恶意偷排等不法行为及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情况、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和其他环境风险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市环保局建立了环境监察倒查机制及问责机制,要求检查人员不走过场,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直奔现场,徒步地毯式排查;要求检查人员带着问题进行排查。检查前对企业生产工艺及排放情况进行分析摸底,切实掌握企业安全隐患风险点;每周进行调度,确保职责划分到人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位;重拳出击,敢于暴露问题,对私设暗管、恶意偷排的企业严格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严厉查处;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建立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及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制度,形成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张建亭  九江日报记者  谈思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