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执法局五年如一日坚持做好宣传工作

29.08.2016  19:16

      九江市执法局自2012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和住建部有关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传统媒体宣传主阵地的同时,不断扩展网络媒体等新阵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以人为本,为政府分忧,为市民解难,为企业服务,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宣传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谐城管的新形象,为“争得九江应有地位”做出了城市管理部门应有的贡献,连续五年被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评为“九江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宣教科黄美清多次被江西省城管执法专业委员会评为“优秀通讯员”,宣教科刘建平多次被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十佳网络评论员”,在每月进行的全市网络评论评选工作中,九江市执法局多次获评“十佳网络评论文章”。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宣传思想工作网络
      九江市执法局主要领导对全局宣传思想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局宣传思想工作。
      宣教科作为业务责任科室,具体负责全局的宣传思想工作和日常性宣传报道、用稿情况登记统计、报刊资料整理归档、媒体舆情的关注和反馈,与新闻媒体沟通及市局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局11个科室(含废管中心)负责人、下属8个大队教导员、30个中队指导员分别为本部门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每个机关科室有1名兼职宣传思想工作员;各大队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的大队领导为联系人,各中队指导员为成员;每个中队有一名以上兼职宣传思想工作员,负责中队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提供。
      五年来,不论是局分管领导的调整,还是科室、大队、中队人员的变动,九江市执法局层层建立的宣传思想工作网络始终在正常运转。
      二、纳入考核范围,保障措施到位
      九江市执法局从2012年起,每年都以局名义制定下发《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实施意见》,把宣传思想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各科室、大队在每月5日以前将本单位上月宣传报道情况上报宣教科,宣教科每月8日左右将汇总结果以简报形式给予通报,不仅对上月宣传情况进行点评,而且按各单位宣传报道得分进行排位,甚至对个别单位进行点名批评。
      2013年九江市执法局年度考核方案中明确规定:宣传思想工作考核内容在总分100分值中占20分(个别年度分值稍微有调整)。在具体操作的分值为100分的《九江市执法局思想宣传工作评分细则》中,考评项目及分值分别为:组织领导10分;思想教育60分,其中:时事政策教育10分,党的十八大教育20分,普法教育15分,职业道德教育15分;宣传报道20分;城管进社区(城管志愿者)10分。自2013年以来,尽管九江市执法局年度考核方案内容及分值有调整变化,但宣传思想工作一直是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确实保障宣传报道工作用车和经费。从2012年起,九江市执法局专门安排局宣教科一辆面包车用于全局性的宣传报道工作,特殊情况由局办公室和有关科室、大队另外安排车辆接送媒体记者;涉及各大队业务范围的宣传报道由大队安排车辆接送媒体记者;2016年4月以后,局机关没有了公车,但接送媒体记者的车辆由宣教科协调,由接受采访任务的大队保障;局宣传报道工作经费原来实行实报实销,自2014年度起到2016年度均列入局财政预算。
      三、细化奖励标准,按时兑现精神和物质奖惩规定
      从2012年7月起,九江市执法局每月兑现个人宣传报道用稿奖励,直接发到个人工资卡上。据统计,2012年7月至12月,共兑现奖金14820元;2013年34270元;2014年53425元,2015年52000元;2016年1-6月份,共兑现奖金26700元。以上四年整时间共计兑现宣传报道奖金181215元,48个月时间内平均每月兑现3775元。
      另外,各个大队也按照局个人宣传报道用稿奖励标准,分别按季度、半年、一年等不同时间段,再对本大队宣传报道员进行奖励。
      五年来,九江市执法局连续四个年度对达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评先表彰奖励(宣教科不参与评先)。具体为:每年按机关科室、大队分别评选出3个宣传报道先进单位,奖励标准为1000—2000元的图书或购书卡;每年按机关科室、大队分别评选出3-5个优秀报道员,奖励标准与局先进工作者的待遇一致,为300-500元的奖品。       

      2014年、2015年,九江市执法局连续两年专门召开了年度宣传思想工作会,局主要领导不仅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同时对来年宣传思想工作提出要求。
      四、巩固和扩大宣传阵地,宣传质量不断上台阶
      九江市执法局宣教科于2009年成立,2012年以来,不仅与大江网、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等媒体延续了合作关系,而且与九江日报、九江电视台、浔阳晚报、九江晨报等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江西省住建厅建立了热线联系,不断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和杂志《江西城市建设与管理》《江西建设》以及《中国建设报》《城建监察》《城市管理》等媒体上刊发稿件。   

      2014年6月开通了“九江城管执法发布”政务微博,多次被九江市政府官方微博“九江发布”评为“回应民声最快政务微博”。2016年6月份正式启动了“九江城管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在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每周发布的全市市直单位政务微信公众号排名长期处于前15位,微信公众号也越来越成为九江市执法局对外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的重要渠道。
      另外,九江市执法局稿件的宣传质量不断上台阶。2012年9月21日,《江西日报》头版报道了《星河欲转千帆舞——九江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促发展纪实》。2013年10月,策划在《九江日报》进行了《建设大九江,共筑中国梦——九江市执法局的“和谐城管梦”》整版报道。2014年两会期间,在《九江日报》刊发了专题报道《为了古城更美丽——九江市城市管理工作纪实》,当天的报纸被送到所有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中。2015年在《中国建设报》实现了两大历史性突破,一是《中国建设报》于2015年2月26日、27日连续两天采用了九江市执法局的稿件,其中的一篇刊登在2015年2月26日(正月初八)的头版头条;二是《中国建设报 》2015年5月5日《理论与政策》专刊发表了九江市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俊良将近4000字的署名文章《江西九江深入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三步走》。2016年6月30日在九江市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之日,《九江日报》头版刊发了《提升城市“颜值”“刷新”幸福指数——我市以“五化”打造城市管理新常态》文章;在建党95周年之日,《中国建设报》7月1日头版刊发了九江市执法局图文并茂的近3000字的典型报道稿件《绚丽城管花——记江西省九江市“最美基层共产党员”黄丽》,这是今年全国城管系统唯一的“最美基层共产党员”典型事迹报道,也是九江市执法局在《中国建设报》的首次典型事迹报道。
      五、专门科室及时处理民声投诉,变被动为主动
      九江市执法局宣教科和办公室联手专门负责有关民声投诉工作。与九江市委办公厅信息处、九江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及民声直通车工作室等部门、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及九江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九江日报、浔阳晚报、九江晨报、九江新闻网、大江网、江西电视台、江西日报等省市媒体主要栏目负责人及记者建立了电话、手机、邮箱、QQ、微信等热线联系。
      五年来,九江市执法局宣教科在每个工作日负责收集大江网、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九江市执法局网站等新媒体和九江日报、浔阳晚报等传统媒体反映市执法局有关民声问题的报道,将其编辑成《舆情简报》,当天把纸质版《舆情简报》送给局领导签批,同时将电子版《舆情简报》发送到有关科室和大队电子邮箱。据统计,五年来九江市执法局宣教科采编《舆情简报》如下:2012年142期;2013年189期;2014年143期;2015年89期;2016年上半年仅22期。由于九江市执法局非常重视舆情工作而且自2015年又建立了舆情处理应急机制,完善了舆情处理流程,舆情数量呈现下降趋势。
      正是由于重视民声投诉,及时处理并回复,不仅大江网、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等媒体多次对九江市执法局处理投诉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而且九江市执法局多次受到九江市委、九江人大、九江市政府、九江市政协的表彰。
      五年来,九江市执法局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常常感到责任和压力,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将在江西省住建厅和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懈的在全局营造人人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的局面,充分发挥宣传凝聚力量、推动城管工作的积极作用,为打造美丽九江作出我们九江“和谐城管”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九江市执法局宣教科长  黄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