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草案讨论稿)》

07.06.2017  22:10

 

近日,九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彬杨持召开第9次九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草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条例》)。

近年来,九江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市民群众对城市市容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为了促进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打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制定该市城市市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根据九江市人大2017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起草了《条例》(征求意见稿)。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各方意见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条例》(草案讨论稿)。

条例》(草案讨论稿)共十章八十六条,由总则、附则、八个方面城市容貌管理章节组成。其中,城市道路及公共设施容貌管理等八章,按照规划和标准、管理规定、处罚措施的顺序安排具体条文。

下一步,九江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对草案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九江市政府法制办)